正气损伤:放化疗本身对恶性肿瘤有直接的杀伤作用,经过放化疗,往往可以将肿瘤一定程度地杀灭或控制。与此同时,机体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如果以中医的理论分析,放化疗是一种“攻邪”的手段,使用的同时往往“伤正”,即损伤正气。所以,这一时期,患者存在“正气虚”的特点。例如,患者出现倦怠、乏力、脱发、白细胞减少均属于“正气虚”的表现。
脾胃虚弱:放化疗的使用,损伤正气,其中对患者的脾胃功能影响明显,造成脾胃虚弱。临床上,患者表现饮食不振,纳呆,甚至恶心、呕吐。
第二,根据以上特点,中医治疗采取扶助正气、健脾和胃为主的治疗方案。需要注意的是:
扶助正气要根据中医的理论,区分是属于阴虚、阳虚,还是气血亏虚,应该辨证施治。比如,放化疗之后,患者可以出现口腔的溃疡,这多属于阴虚的表现,治疗上应该养阴为主,如果不辨阴阳,一味的温阳补气,那么反而更伤阴液,对病情造成不利。很多患者或家属认识到了中医药的作用,服用补药已经很普遍,但是滥补的情况很多,有待于科学化、规范化。“辨证施治”是中医的精髓,丢掉了辨证施治,中医药的疗效就会大打折扣,甚至南辕北辙。
处理好扶助正气和健脾和胃的关系。放化疗后,一般都出现正气亏虚证,需要补益治疗,但同时,患者的脾胃也处于虚弱状态,甚至极度虚弱,而所有的补益药(包括补益食物)都需要脾胃的运化才能起作用,换句话说,补益药要增加脾胃的负担,加重脾胃的工作量,中医称之为“滋腻之品有碍脾胃”,滋补容易导致脾胃的运化失常,这种结果的出现,不仅导致补益的失败,而且造成脾胃功能的障碍,不利于患者的恢复。“脾胃为后天之本”,人出生后的所有营养几乎全部来源于脾胃,脾胃的功能应该受到高度重视,在放化疗后,更应该如此。补益的同时,时时注意和观察例如舌、舌苔、食欲等反应脾胃功能的临床症状的变化,必要时先顾脾胃而后滋补,或者利用中药的静脉制剂进行补益,使补益与脾胃功能兼顾并长。
第三,放化疗期间不宜再使用中药大攻、大泻。放化疗本身,以中医的理论归纳,属于祛邪、攻邪范畴,临床的实践也证实了这一点。攻邪之后,因为容易伤及正气,所以应该调补和顾护正气。所以,放化疗期间选择中药,应该照顾这一时期的临床特点,使西药的攻邪与中医的扶助正气相互协调好,有机地结合起来。
总之,放化疗期间,患者有正气亏虚、脾胃虚弱的临床特点,治疗应该扶助正气、健脾和胃为主,把握好扶助正气与健脾和胃的关系,主次、先后,尽量避免使用中药攻伐之品。
(责任编辑:田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