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医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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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录取规则。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考(论坛)分数,结合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由电脑派位安排就读专业;对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其专业安排视各专业的具体录取情况而定;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将予以退档。另外,录取广东省考生时,对达到第一批次分数线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将优先按其专业要求给予录取。

  8.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有关规定由各省招生办审定后加分出档;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

  三、收费标准

  根据广东省政府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费。我校收费标准是:

  

专业名称
学费标准(元/年)
湛江校区住宿费(元/年)
东莞校区住宿费(元/年)
教材费(元/年)

英语、应用心理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生物医学工程
4730
根据住宿条件收取每人550-1400元/年不等
根据住宿条件收取每人750-1500元/年不等
每人每年预收500元,学生毕业时结算,多还少补。

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
4180

其它专业
5280


  四、学历和学位证书的颁发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广东医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例者,授予广东医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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