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高考舞弊案共发现高考*考生23人,主要犯罪方式为“先移民、后作案”,是一起有计划、有预谋的严重团伙作弊案件。 “天水跨省*案”或将牵出更多公职人员,疑团已指向阳谷县农业局局长燕兆启(6月22日《东方早报》)。
年年岁岁案相似,岁岁年年案重来。几乎每年都会出现高考移民案。如“呼和浩特破获一起特大高考移民案件”、“天津查处高考移民案件”、“贵州查处500多名高考移民23件违规案件”等。2005年海南省教育厅对高考移民发“封堵令”更是经典案例。但无论如何用“重典”杀鸡骇猴,也不可能从根本上杜绝“高考移民”现象。我们该反思:为什么“高考移民”现象具有如此强的生命力?究竟该用一种怎样的公共管理智慧,才能从根本上消弭高考移民?
其实,高考移民“暗流汹涌”,无非是因为东西部教育投入和水平参差不齐、高招政策和分数线存在巨大的地区差异,按户籍划定不同的分数线,凭借“户籍过硬”,低分者可以“天然”地排挤掉高分考生。正因如此,作为“理性人”的学生和家长,便走上了“高考移民”的“终南捷径”。应该说,考生和家长不应该被谴责,因为按户籍划定不同的录取分数线,这一既不公平又无效率的公共政策已经背弃了公平公正价值。
正视“病根”,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和政策调整,来缩小差距,增进教育公平,才能根本上杜绝高考移民。因为,公平才是“打击”高考移民的根本。国民需要的,是能在程度上体现公平和正义的高考制度。舍本逐末这个公共治理的悖论,到了拨乱反正和彻底清算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