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白云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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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广东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其他相关招生政策,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广东白云学院普通高考(论坛)招生章程。

第二条广东白云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第三条学院办学层次有本科(四年制和五年制)和专科(三年制)

  第四条 学生全部在校本部学习。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五条按照教育部及省(市)招生规定和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六条录取对象:

  1、本科层次:录取参加广东省普通高考且成绩达到第二批本科B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考生,以及江苏、福建、海南、湖南、广西、浙江、河南、四川、山西、新疆等省、自治区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招生办划定的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

  2、专科层次:第三批专科B线。

  第七条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体检受限者,按《广东白云学院2009年普通高考招生简章》各专业备注说明执行。

  第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的外语教学以英语(论坛)为主,其他语种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第九条各专业招收男女比例不作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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