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医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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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性质:省属重点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校 址:

  湛江校区:湛江市霞山区文明东路2号 邮编:524023

  东莞校区: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新城大道1号 邮编:523808

  

  一、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招生办公布的专业目录。

  二、考生须知

  1.招生专业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新生入学后,学校以英语(论坛)教学为主,其他语种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2.体格检查要求。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03年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另外参照《广东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体检要求,鉴于医学类专业的特殊性和就业特点,残疾考生慎报。根据司法部门公务员报考规定,报考法医学专业的学生要求双眼*眼视力或矫正视力在1.0以上,男生身高在1.70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0米以上。

  3.招生专业包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预防医学、法医学、护理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学信息系统、医学信息)、生物医学工程(临床工程学)、药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公共事业管理、英语(医学英语)、应用心理学等15个专业,涵盖医、理、管、工、文等学科门类,其中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专业是广东省专业和国家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护理学专业为国家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

  4.专业方向的分流。根据教育部提出的“宽口径、厚基础”人才培养理念和专业建设等有关规定,我校实行专业招生,学生进校后,前两年修读本专业的基础课程,两年后根据不同专业方向的培养目标,按照社会需求、个人选择和学校统一调配相结合的原则进行专业方向的分流。

  5.就读校区的安排。麻醉学和部分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在湛江校区就读,其余部分临床医学专业及其它专业的学生都在东莞校区就读,医学影像学专业的学生二年后回湛江就读。(具体详见招生计划)

  6.各专业要求的选考科目。公共事业管理、应用心理学、医疗保险、护理学等专业选考科目不限;医学英语专业选考政治、历史或地理并加试口语;其它专业选考科目均为化学、生物、物理,选考其中一科或一科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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