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浙江省普通高考考试说明 数学(文科) (征求意见稿)
Ⅰ.考试性质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因此,高考应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Ⅱ.考试要求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的必修课程及选修课程的内容,确定理工类高考数学科考试内容。
数学科的考试,按照“考查基础知识的同时,注重考查能力”的原则,确立以能力立意命题的指导思想,将知识、能力和素质融为一体,全面检测考生的数学素养。
数学科考试,要发挥数学作为主要基础学科的作用,既考查中学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又考查对数学思想方法、数学本质的理解水平以及进入高等学校继续学习的潜能。
一、知识要求
知识是指《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以下简称《课程标准》)中所规定的必修课程及选修课程中的数学概念、性质、法则、公式、公理、定理以及由其内容反映的数学思想方法,还包括按照一定程序与步骤进行运算,处理数据、绘制图表等基本技能。
对知识的要求依次是了解、理解、掌握三个层次。
(一)了解:要求对所列知识的含义有初步的、感性的认识,知道这一知识内容是什么,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步骤照样模仿,并能(或会)在有关的问题中识别和认识它。
(二)理解:要求对所列知识内容有较深刻的理性认识,知道知识间的逻辑关系,能够对所列知识作正确的描述说明,用数学语言表达,利用所学的知识内容对有关问题作比较、判别、讨论,具备利用所学知识解决简单问题的能力。
(三)掌握:要求对所列的知识内容能够推导证明,利用所学知识对问题能够进行分析、研究、讨论,并且加以解决。
二、能力要求
能力是指空间想像能力、抽象概括能力、推理论证能力、运算求解能力、数据处理能力以及应用意识和创新意识。
(一)空间想像能力:能根据条件作出正确的图形,根据图形想像出直观形象;能正确地分析出图形中基本元素及其相互关系;能对图形进行分解、组合;会运用图形与图表等手段形象地揭示问题的本质。
(二)抽象概括能力:抽象概括能力就是从具体的、生动的实例,在抽象概括的过程中,发现研究对象的本质;从给定的大量信息材料中,概括出一些结论,并能应用于解决问题或作出新的判断。
(三)推理论证能力:中学数学的推理论证能力是根据已知的事实和已获得的正确数学命题,论证某一数学命题真实性初步的推理能力。
(四)运算求解能力:会根据法则、公式进行正确运算、变形和数据处理,能根据问题的条件,寻找与设计合理、简捷的运算途径;能根据要求对数据进行估计和近似计算。
(五)数据处理能力:会收集数据、整理数据、分析数据,能从大量数据中抽取对研究问题有用的信息,并作出判断。
数据处理能力主要依据统计或统计案例中的方法对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并解决给定的实际问题。
(六)应用意识:能综合应用所学数学知识、思想和方法解决问题,包括解决在相关学科、生产、生活中简单的数学问题;能理解对问题陈述的材料,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和分类,将实际问题抽象为数学问题;应用相关的数学方法解决问题并加以验证,并能用数学语言正确地表达和说明。主要过程是依据现实的生活背景,提炼相关的数量关系,将现实问题转化为数学问题,构造数学模型,并加以解决。
(七)创新意识:能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综合与灵活地应用所学的数学知识、思想方法,选择有效的方法和手段分析信息,进行独立的思考、探索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创造性地解决问题。
一、知识要求
知识是指《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以下简称《课程标准》)中所规定的必修课程及选修课程中的数学概念、性质、法则、公式、公理、定理以及由其内容反映的数学思想方法,还包括按照一定程序与步骤进行运算,处理数据、绘制图表等基本技能。
对知识的要求依次是了解、理解、掌握三个层次。
(一)了解:要求对所列知识的含义有初步的、感性的认识,知道这一知识内容是什么,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步骤照样模仿,并能(或会)在有关的问题中识别和认识它。
(二)理解:要求对所列知识内容有较深刻的理性认识,知道知识间的逻辑关系,能够对所列知识作正确的描述说明,用数学语言表达,利用所学的知识内容对有关问题作比较、判别、讨论,具备利用所学知识解决简单问题的能力。
(三)掌握:要求对所列的知识内容能够推导证明,利用所学知识对问题能够进行分析、研究、讨论,并且加以解决。
二、能力要求
能力是指空间想像能力、抽象概括能力、推理论证能力、运算求解能力、数据处理能力以及应用意识和创新意识。
(一)空间想像能力:能根据条件作出正确的图形,根据图形想像出直观形象;能正确地分析出图形中基本元素及其相互关系;能对图形进行分解、组合;会运用图形与图表等手段形象地揭示问题的本质。
(二)抽象概括能力:抽象概括能力就是从具体的、生动的实例,在抽象概括的过程中,发现研究对象的本质;从给定的大量信息材料中,概括出一些结论,并能应用于解决问题或作出新的判断。
(三)推理论证能力:中学数学的推理论证能力是根据已知的事实和已获得的正确数学命题,论证某一数学命题真实性初步的推理能力。
(四)运算求解能力:会根据法则、公式进行正确运算、变形和数据处理,能根据问题的条件,寻找与设计合理、简捷的运算途径;能根据要求对数据进行估计和近似计算。
(五)数据处理能力:会收集数据、整理数据、分析数据,能从大量数据中抽取对研究问题有用的信息,并作出判断。
数据处理能力主要依据统计或统计案例中的方法对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并解决给定的实际问题。
(六)应用意识:能综合应用所学数学知识、思想和方法解决问题,包括解决在相关学科、生产、生活中简单的数学问题;能理解对问题陈述的材料,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和分类,将实际问题抽象为数学问题;应用相关的数学方法解决问题并加以验证,并能用数学语言正确地表达和说明。主要过程是依据现实的生活背景,提炼相关的数量关系,将现实问题转化为数学问题,构造数学模型,并加以解决。
(七)创新意识:能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综合与灵活地应用所学的数学知识、思想方法,选择有效的方法和手段分析信息,进行独立的思考、探索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创造性地解决问题。
三、个性品质要求
个性品质是指考生个体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具有一定的数学视野,认识数学的科学价值和人文价值,崇尚数学的理性精神,形成审慎的思维习惯,体会数学的美学意义。
要求考生克服紧张情绪,以平和的心态参加考试,合理支配考试时间,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解答试题,树立战胜困难的信心,体现锲而不舍的精神。
四、考查要求
数学学科的系统性和严密性决定了数学知识之间深刻的内在联系,包括各部分知识的纵向联系和横向联系,要善于从本质上抓住这些联系,进而通过分类、梳理、综合,构建数学试卷的结构框架。
(一)对数学基础知识的考查,既要全面又要突出重点,对于支撑学科知识体系的重点内容,要占有较大的比例,构成数学试卷的主体,注重学科的内在联系和知识的综合性,从学科的整体高度和思维价值的高度考虑问题,使对数学基础知识的考查达到必要的深度。
(二)对数学思想方法的考查是对数学知识在更高层次上的抽象和概括的考查,考查时必须要与数学知识相结合,通过数学知识的考查,反映考生对数学思想方法的掌握程度。
(三)对数学能力的考查,强调“以能力立意”,就是以数学知识为载体,从问题入手,把握学科的整体意义,用统一的数学观点组织材料,侧重体现对知识的理解和应用,尤其是综合和灵活的应用,以此来检测考生将知识迁移到不同情境中去的能力,从而检测出考生个体理性思维的广度和深度,以及进一步学习的潜能。
对能力的考查要全面考查能力,强调综合性、应用性,并要切合学生实际。对推理论证能力和抽象概括能力的考查贯穿于全卷,是考查的重点,强调其科学性、严谨性、抽象性。对空间想象能力的考查,主要体现在对文字语言、符号语言及图形语言的互相转化。对运算求解能力的考查主要是算法和推理的考查,考查以代数运算为主。数据处理能力的考查主要是运用概率统计的基本方法和思想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对应用意识的考查主要采用解决应用问题的形式。命题时要坚持“贴近生活,背景公平,控制难度”的原则,试题设计要切合中学数学教学的实际、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实践经验,使数学应用问题的难度符合考生的水平。
(五)对创新意识的考查是对高层次理性思维的考查。在考试中创设新颖的问题情境,构造有一定深度和广度的数学问题,要注重问题的多样化,体现思维的发散性。精心设计考查数学主体内容、体现数学素质的试题;反映数、形运动变化的试题;研究型、探索型、开放型的试题。
(六)试题要从学科整体意义和思想价值立意,注重通性通法,淡化特殊技巧。要注意数学概念、数学本质和解决数学问题的常规方法。试题设计力求公平,贴近学生实际,在熟悉的情境中考查能力;试题设计力求入口宽,方法多样,并且具有层次,以使学生在公平的背景下展示真实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