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为维护考生、学院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管理,依法治招,确保各项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2、本章程适用于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本科招生工作。
二、学院概况
3、学校名称:全称为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英文名称为Guangxi University XingJian College of Science and Liberal Arts,国标代码为13638。4、办学属性和层次:学院成立于2002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由广西大学与广西希达教育开发有限公司联合创办的独立学院,属普通全日制本科高校。现设有32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23个省市招生。
5、办学优势和定位:学院依托“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广西大学办学,充分共享广西大学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丰富的教育教学资源,旨在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应变和动手能力强、综合素质高、有创新意识的本科应用型人才。
6、办学地点:广西南宁市秀灵路75号,与广西大学毗邻。
7、学历及学位证书:2009年入学的学生毕业后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经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符合《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学士学位评定标准》的,授予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毕业后享受国家普通本科毕业生待遇。
三、录取规则
8、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当年颁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9、按照考生所在省市招生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和独立学院投档分数线及投档办法进行录取(对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科目BC,必测科目4C)。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视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不同作适当调整。
10、男女生比例:男女生比例不限
11、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的考生。
12、对进档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按分数优先的方式安排专业(江苏省考生进档后按照“先分数后等级” 排序,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所录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