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学院赛恩斯新医药学院09年招生章程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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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医学类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

  (五)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经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我院以邮政特快专递形式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录取结果公布渠道:由各省、市、自治区统一向考生公布。同时,我院将按教育部要求在“阳光高考(论坛)”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公布相关信息。

  十一、收费标准

  中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人民币):13000元/生·年;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方向)、中医学(骨伤科学方向)、中医学(外科学方向)、中医学(对外中医方向)、中医学(医学心理学方向)、针灸推拿学、药学、中药学、药物制剂学、护理学、护理学(英语方向)等11个专业(方向)和专业学费标准(人民币):15000元/生·年。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人民币):6人间900元/生·年。以上收费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批准为准。

  十二、文凭发放

  学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将颁发广西中医学院赛恩斯新医药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并进入国家教育部毕业证书认证网,符合学位评定标准的,由广西中医学院赛恩斯新医药学院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十三、招生录取咨询、联系方式

  (一)咨询地点: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9号广西中医学院办公楼5楼510室(邮编:530001)

  (二)学院网址:http://www.gxzyxysy.com QQ:239374920信箱:science@gxtcmu.edu.cn

  (三)咨询电话:0771-3102355、3122309 梁老师、刘老师、曾老师

  传真:0771-312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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