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学院赛恩斯新医药学院09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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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招生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此章程。
  一、学校全称:广西中医学院赛恩斯新医药学院

  二、学校代码:13643  三、办学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仙葫五合大学城新校区

  四、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五、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本科

  六、办学特点:我院是广西一所医药类独立学院。依托获得教育部高等教育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广西中医学院的优秀智力、人才资源优势,按新机制、新模式办学。

  七、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

  八、外语语种:以英语(论坛)为主。

  九、录取规则

  (一)我院招生工作接受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指导,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二)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三)录取时,我院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所制定的投档比例,根据顺序志愿或平行志愿的规则依次录取。考虑到独立学院的特殊性,在录取时我院招生工作人员一般会根据考生档案中的通讯地址与考生或家长取得联系,愿意报读我院或服从专业调剂者优先录取,考生主动放弃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投档;退档时优先保留与考生填报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和政策照顾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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