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职业技术学院2010高考招生简章
浙江省
一、学校简介
江阴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院占地512亩,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其中教室50000 m2,图书馆5200m2,实验实习场所35000m2,宿舍55000 m2,食堂11000m2。学院固定资产达22900万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3033万元。学院现有藏书26.8万册,教学用计算机1600多台,多媒体教室座位数2700多个,语音实验室座位数380个。现设有机电工程系、电子信息工程系、化学纺织工程系、计算机科学系、艺术设计系、管理系、外语系、基础部、体育部等7系2部共30多个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8000人。学院有教职工519人,其中专任教师298人,中高级职称的教师占专任教师的70%以上。
二、招生专业、人数、招生范围、批次
三、有关录取要求
1.高考外语语种要求
各个专业新生进校后外语课程均为英语。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等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录取原则
1、德、智、体全面衡量,以高考文化成绩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择优录取。
2、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采用“专业清”方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它志愿专业;如考生所填专业根据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均无法录取,且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各专业间不设分数级差。
3、对符合照顾条件的加分考生的处理,以加分后成绩排序。
4、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取消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学生的入学资格。
5、以上录取规则与考生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执行考生所在省的招生政策。
五、学费标准
学院以江苏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并实行一年一交的办法。
学费:4140元/年•生;
住宿费:600元/年•生。
六、证书发放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江阴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七、招生咨询方式:
国标代码:13137
学院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锡澄路168号
邮政编码:214405
联系电话:0510-86022798 86022665
传真:0510-86022798
学院网址:http://www.jypc.org
电子邮件: zsb@mail.jypc.org
八、其他
本章程由江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安徽省
一、学校简介
江阴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院占地512亩,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其中教室50000 m2,图书馆5200m2,实验实习场所35000m2,宿舍55000 m2,食堂11000m2。学院固定资产达22900万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3033万元。学院现有藏书26.8万册,教学用计算机1600多台,多媒体教室座位数2700多个,语音实验室座位数380个。现设有机电工程系、电子信息工程系、化学纺织工程系、计算机科学系、艺术设计系、管理系、外语系、基础部、体育部等7系2部共30多个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8000人。学院有教职工519人,其中专任教师298人,中高级职称的教师占专任教师的70%以上。
二、招生专业、人数、招生范围、批次
三、有关录取要求
1.高考外语语种要求
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商务日语专业招收英语或日语语种考生,且高考英语成绩在90分(含90分)以上、外语口语等级测试成绩须达到良好以上。其余专业,新生进校后外语课程均为英语。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等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录取原则
1、德、智、体全面衡量,以高考文化成绩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择优录取。
2、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采用“专业清”方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它志愿专业;如考生所填专业根据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均无法录取,且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各专业间不设分数级差。
3、对符合照顾条件的加分考生的处理,以加分后成绩排序。
4、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取消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学生的入学资格。
5、以上录取规则与考生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执行考生所在省的招生政策。
五、学费标准
学院以江苏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并实行一年一交的办法。
学费:4140元/年•生;
住宿费:600元/年•生。
六、证书发放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江阴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七、招生咨询方式:
国标代码:13137
学院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锡澄路168号
邮政编码:214405
联系电话:0510-86022798 86022665
传真:0510-86022798
学院网址:http://www.jypc.org
电子邮件:zsb@mail.jypc.org
八、其他
本章程由江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江苏省
学校名称:江阴职业技术学院
代码:13137(国标) ; 1255 (省标);
高校性质:全日制公办院校 学历层次: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录取原则:
1. 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 “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科目要求:选测科目要求详见2010年《江苏招生考试》招生计划专刊,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
普通类:选测2C 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
艺术类: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
中外合作类:选测2D 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
3.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遵循“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以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
(1)普通类(含中外合作类)专业。则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的分数之和从高到低再次排序,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等指标进行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学院不再单独组织相关专业测试。以文化分加专业分计总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当总分相同时,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等指标进行择优录取。
(3)采用“专业清”方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它志愿专业;如考生所填专业根据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均无法录取,且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各专业间不设分数级差。
4.高考外语语种要求。
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商务日语专业招收英语或日语语种考生,外语口语等级测试成绩均达良好以上,英语单科成绩达72分以上(含72分)。其余专业,新生进校后外语课程为英语。
5. 符合省规定的加、降分条件的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成绩录取。
6.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7. 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取消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学生的入学资格。
8. 以上录取规则与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省的招生政策。
9. 本章程由江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收费标准:学院以江苏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并实行一年一交的办法。
普通专业: 4140 元 / 生 •年
艺术专业:6800 元 / 生 •年
软件技术专业: 5800 元 / 生 •年
中外合作专业:13000元 / 生 •年
住宿费:600 元 / 生 •年
证书发放: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江阴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锡澄路168号 邮编:214405
咨询电话:0510-86022798、86022665 传真:0510-86022798
学院网址:http://www.jypc.org 电子信箱:zsb@mail.jypc.org
(编辑:刘胜伟)
江阴职业技术学院2010高考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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