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上海戏剧学院表演进修班招生简章
非学历教育
为振兴戏剧(影视)事业,提高各专业艺术院团和戏剧爱好者的表演艺术水平,培养既有艺术实践经验,又能掌握理论知识的表演人才。我校开办2010年表演进修班(全日制),学制一年,2010年9月——2011年6月。
我校为表演进修班配备优秀的师资力量,由专业教学管理人员管理教学,教授、副教授指导教学,青年骨干教师和MFA艺术硕士生组成教学梯队,充分保证教学秩序与教学质量。学员入学后按教学计划完成全部课程,考试合格者发给进修证书。
● 报考对象及条件:
1. 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守纪律。
2. 各省市话剧团、电视台、电影厂及地方文艺团体中具有一定舞台、影视表演实践经验的演员,以及具有一定基础的文艺爱好者。
3. 年龄十六至三十五岁,身体健康者。
● 免试入学者条件:
1. 凡参加我校表演本科考试三试,最终未录取者,凭当年准考证可免试在进修班学习。
2. 凡外省市表演专业在校本科生,由学校推荐,提供相关的在校成绩单等证明,
经我院相关责能部门商榷并批复后可免考转入我院进修班学习。
● 学制和学费:
本班学制一年(走读全日制) 2010年9月 一一2011年6月。每位学员一学年(二学期),学费16400元人民币(含提供部分教材、组织部分观摩)。
● 报考办法:
1.提交个人身份证或护照证件复印件,单位委派的需提供介绍信、推荐信。
2.从即日起至2010年7月2日止实行网上报名。下载表格填妥后发至表演进修班管理办公室的邮箱:byx_206@yahoo.com.cn(请在考试前两周来系部综合办公楼206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3.收取报名费及考试费100元人民币。
4.交一寸免冠报名照4张(彩色或黑白)。
● 考试时间与内容:
根据报考材料审核,定于7月7日上午8:30,我们将在上海戏剧学院(华山路630号/延安西路355号) 教学楼进行专业考试。考试内容:朗诵(故事,散文或寓言,任选一篇)、形体(舞蹈、广播体操任选) 唱歌(美声、民族、通俗任选)、即兴表演。
● 录取和待遇:
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我校将于考试后两周发给录取通知书。该班学员在院学习期间应遵守我院有关学生管理规定。学习结束后回原单位工作,我院不负责分配。本班学员住宿自理。
● 咨询电话:021-62488616 传真:021-62495625 联系人:虞老师
上海戏剧学院培训中心
2010年3月
2010上海戏剧学院表演进修班招生简章
浏览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