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兰州大学艺术学院成立于2001年,是一个年轻而充满活力的新型艺术学院。学院以走向国际化为目标,建立“国际型艺术人才培养实验区”,探索新型的办学模式,培养具有国际竞争能力,面向未来的新型创造性人才。
学院现设有艺术学与视听文化系、艺术设计系、动画与新媒体艺术系、音乐系、舞蹈与影视表演系以及音乐理论研究所、美术与现代设计研究所等机构,有平面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动画与新媒体艺术、声乐、器乐等本科专业方向,具有音乐学硕士学位授予权。现有专职教师40人,其中21人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部分教师有在美国、俄罗斯、法国、乌克兰、白俄罗斯、奥地利等国攻读学位或进修学习的经历。师生多次在国内和国际大赛中获奖。目前在读硕士研究生、本科生450余人。
学院拥有建筑面积10,000余平米的艺术楼,内设500座席的音乐厅、300平米的练功厅、600平米的展厅以及数码钢琴教室、电脑设计教室、天光画室、多媒体教室、MIDI制作教室及70余间琴房、工作室等。
一、招生专业
艺术设计专业(平面艺术设计方向):
培养具有国际文化视野、深厚艺术设计素养和较高英语水平,能从事艺术市场研究、传媒研究、媒体策略、视觉表现研究、广告设计、品牌推广、包装及企业形象设计的教学、研究及管理等工作的专业人才。主要课程有:设计史论、造型基础、设计基础、摄影、文字设计、图形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企业形象设计、广告设计、包装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品牌设计与推广等。
艺术设计专业(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培养具有国际文化视野、深厚艺术设计素养,有较强设计实践能力和较高英语水平,能运用现代设计理念和技术开拓新型环境,能从事各类室内外环境设计、景观设计、家具设计、规划设计等方面的设计、研究及管理人才。主要课程有:设计史论、建筑设计基础、人机工程学、效果图表现技法、室内设计、景观设计、空间构成及模型制作、公共环境设施设计、家具设计等。
艺术设计专业(动画与新媒体艺术方向):
培养动漫设计、动画衍生产品设计与开发、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影像、网络传播等相关领域的高端人才。本方向要求学生思想活跃、视觉敏锐、勇于尝试,关注动画与新媒体艺术的国际发展趋势。注重英语培养,使学生具备阅读外文专业资料、语言交流的能力,经“实验班”强化训练的学生能够适应全英文环境下的工作。主要课程有:动画导演与分镜头研究、动画角色设计、漫画与插图设计、二维与三维动画软件及应用、图文设计软件与应用、数字影像、互动媒体设计、网页设计、非线性编辑、动画衍生产品设计等。
音乐表演专业(声乐、器乐方向):
注重学生基本功和专业技能的训练,突出学生艺术实践、艺术创新及音乐文化管理能力的培养。培养方向为传统与现代声乐表演、器乐表演、音乐商品制作与营销,MIDI制作等。乐器种类包括钢琴、手风琴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单簧管、琵琶等。主要课程有:音乐基础理论、中外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声乐、器乐、合唱、合奏、MIDI制作、乐理、视唱练耳、和声、曲式、舞台表演、正音台词、综艺主持、形体训练等。
二、招生计划及相关事项
2010年艺术类专业拟在全国计划招生150名,承认相关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1.分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关事项:
艺术设计(平面、环艺、动画与新媒体艺术方向):105名。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15名;只招收美声和民族唱法的考生。
音乐表演(器乐方向):30名;只招收乐器种类为钢琴、手风琴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单簧管、琵琶的考生。
2.分省招生计划及报考、录取要求:
根据教育部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尽可能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的文件精神,为减轻考生负担,我校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承认各省级统考成绩,考生报考原则上需达到下表最低要求,然后按照省级招办艺术类专业统考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具体分省计划和各项报考要求如下:
专业名称
招生
范围
招生科类
计划
专业统考成绩要求
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
其它要求
艺术设计
(平面、环艺、动画与新媒体艺术方向)
甘肃
艺术文
13
260分
第二批本科线的70%
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50分
河北
艺术文
10
240分
湖南
艺术文
6
230分
河南
艺术文
10
230分
四川
艺术文
6
230分
辽宁
艺术文
5
230分
安徽
艺术文
10
290分
陕西
艺术文
6
240分
内蒙古
艺术文
6
230分
山西
艺术文
5
230分
山东
艺术文
10
240分
按山东省有关规定执行
音乐表演
(声乐方向)
甘肃
艺术文
3
75分
第二批本科线的70%
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50分;女生身高不低于155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
河北
艺术文
3
140分
湖南
艺术文
2
210分
河南
艺术文
2
120分
四川
艺术文
2
350分
音乐表演
(器乐方向)
甘肃
艺术文
8
75分
河北
艺术文
4
140分
湖南
艺术文
3
210分
河南
艺术文
4
120分
四川
艺术文
3
350分
三、监督机制
1.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在兰州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加强管理,严格程序。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931-8912159)。
2.录取期间,及时在我校招生网站公布划线方案。
四、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931-8912116 8912748 传真:8912229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 邮编:730000
E-mail:zsb@lzu.edu.cn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网址 http://jwc.lzu.edu.cn
兰州大学主页网址http://www.l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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