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孕检都正常的李女士最终却产下了愚型女婴。因为此前医院没有告知她做唐氏筛查以判断胎儿是否有疾病,李女士和丈夫起诉医院索赔59万余元。2月21日,北京丰台法院一审认定医院告知不周,判其赔偿李女士夫妇共计23.7万余元。
2008年9月至2009年5月,李女士一直在北京东铁营医院进行产前检查,医院每次出具的孕检结果均为正常。2009年5月,李女士在医院产下一名女婴,该女婴随后被北京儿童医院先后诊断为先天性心脏病、21-三体综合征(先天愚型)以及听力严重缺失。
李女士夫妇认为,东铁营医院严重失职,产前检查未检出胎儿患有上述疾病,亦未告知他们及家属进行相关疾病的筛查,致使他们丧失了选择是否让患有上述疾病的婴儿出生的机会,因此起诉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59万余元。
东铁营医院辩称,李女士在其怀孕21周时才在医院建立产前检查记录,但当时已经超过唐氏筛查的孕周。因此,医院认为患儿目前的状态属于其自身发育所致,与医院的诊疗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