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组织实施东北农业大学成栋学院的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学院情况和录取规则,不作误导考生和家长的宣传和;
7.组织指导东北农业大学成栋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完成录取工作,招生工作办公室将录取考生信息进行整理后移交给学籍管理部门教务部;
8.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9.支持有关省市招生委员会完成招生方面的其它工作;
10.承担招生研究和招生改革工作,及时调整完善招生工作。
第五章招生录取条件
第八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文件精神执行。
第九条 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参加全国文化课统考后,成绩达到东北农业大学成栋学院当年(当地)录取分数线,身心健康者既具备录取在我院学习的资格。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 东北农业大学成栋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东北农业大学成栋学院依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分数线及以上、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符合东北农业大学成栋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全国高考(论坛)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第一志愿优先满足其专业要求。
第十二条东北农业大学成栋学院各招生专业对男女比例不限,对填报我院普通类生物工程专业、生物技术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方面有一定分数线标准的要求。
第十三条艺术类录取办法: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电视节目制作方向、数字影像节目包装方向)考生省统考术科成绩合格后,并且文化课成绩达到全国高考文化课成绩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划定的分数线上,根据志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音乐表演方向)的考生术科成绩通过各省市统考或各高校单考,并且文化课成绩(文理兼招)达到全国高考文化课成绩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划定的分数线上,根据志愿按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省统考术科成绩合格后,并且文化课成绩达到全国高考文化课成绩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划定的分数线上,根据志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音艺术专业的考生术科成绩通过各省市统考或各高校单考,并且文化课成绩(文理兼招)达到全国高考文化课成绩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划定的分数线上,根据志愿按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设计、动画、广告学、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方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考生术科有关省内统考成绩合格后,并且全国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划定的分数线上,根据志愿按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我院承认黑龙江省省内艺术类全省术科统考成绩。2009年黑龙江省招生办批准由我院负责对摄影专业、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进行术科单独测试,因此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如报考我院摄影专业、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的考生文化课已达到省招生办划定的分数线,且参加了我院组织的术科单独测试并获得术科测试合格通知单,我院将根据招生计划数按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招生录取的过程中我院将优先满足录取参加我院艺术类单独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第十五条我院执行黑龙江省招生办在录取过程中征集补报志愿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我院在本批次内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同意黑龙江省招生办降分录取。
第十七条东北农业大学成栋学院录取新生模式全部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