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学校简介:学校办学条件齐备,现设六个系部,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8000人,教师400多人,学校占地面积600余亩,校舍面积18余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000多万元,学校图书馆藏书80万余册。学院紧紧依托山东科技大学实施教学组织与管理、教学质量监督检查和学生教育管理,充分利用山东科技大学的优质教育资源和综合办学优势,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教育管理服务,注重质量。根据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和社会发展需求设置专业,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学特色鲜明,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强化应用能力、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注重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训练。以培养具有较高人文素质、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社会发展需要、精通专业知识的高素质应用型创新人才为目标。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录取
第十四条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招生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五条学校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六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部门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本科生在本科三批录取,专科生在专科二批录取。
第十七条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八条男女比例:除采矿工程、煤矿开采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外,其他专业学校不限男女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