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程大学2009年本科招生章程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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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软件工程、软件工程(数字新媒体技术)专业只录取有志愿考生。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身体健康复查,对于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国防生按军检标准对其身体健康状况进行严格复查,如发现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 其它

  第二十一条学校设立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通过帮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二条学费、住宿费、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详见2009年各省高考填报志愿招生计划和我校招生简章。

  第二十三条学校通过本科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信息和各省录取结果。

  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zsb.hrbeu.edu.cn

  咨询电话:0451-82519740 传真:0451-82533070

  学校网址:http://www.hrbeu.edu.cn E-mail:zhaoban@hrbeu.edu.cn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并即时废止以往有关规定。本章程由哈尔滨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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