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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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将视其情况予以处理。凡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9、新生入学时,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已录取但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批准方可延期报到,延期时间不超过两周。

  10、录取结果通过我院校园网和院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

  六、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收费标准

  2009年学院面向湖南省等13个省(市、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2009年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湖南省物价局、教育厅的文件精神。

  以下为2008年专业收费标准,供参考。

  1、9400元/学年学费:汉语言文学、经济学、法学、英语(论坛)、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化学、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物理学。

  2、9500元/学年学费: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体育教育、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3、13000元/学年学费:音乐学、美术学。

  4、15000元/学年学费:音乐表演、艺术设计。

  5、住宿费:一类公寓1200元/学年、二类公寓1000元/学年、三类公寓700元/学年、非公寓600元/学年。

  七、学院地址和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湖南省衡阳市黄白路179号 邮政编码:421008

  联系电话:0734-8484960 网 址:http://nyxy.hyn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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