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爱不成掐死高中女同学 称"期待来生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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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瀚 制图


  在一次朋友聚会时,张强与高中同学敏敏偶遇,随后展开疯狂的追求。在屡次被拒后,他恼羞成怒,残忍地将敏敏杀害。

  昨天(30日),张强在市一中级法院受审。庭上,他不但坚持称和敏敏已有恋爱关系,还期待“爱有来生”。这一举动受到敏敏家属斥责,纷纷要求严惩凶手。

  聚会偶遇高中同学

  昨上午10时许,一中院能容纳100多人的法庭爆满,来者大多是敏敏家属、同事和朋友。

  在法警押解下,被告人张强被带上法庭。张强高约1.74米,戴着眼镜。

  据市检一分院指控,张强今年25岁,2003年高中毕业后没能考上大学,复读一年后考上一所专科学校。2007年毕业后,张强前往外地工作,去年才返回重庆,准备考公务员。回来后不久,他在一次朋友聚会时与高中同学敏敏偶遇,随后两人时常联系。

  此后两个月里,张强不断向敏敏求爱,但敏敏都拒绝了。去年11月19日晚,他再次求爱失败后,狠心地将敏敏掐死。

  当庭“认亲”招来驳斥

  “是我杀了敏敏!”庭审调查阶段,张强承认杀人事实,但他对检方“求爱不成”的说法有异议。

  张强称,他杀人时,已与敏敏建立了恋爱关系。他称,自己曾到过敏敏家,陪敏敏母亲打过羽毛球,还曾为其母讨过治病偏方。“有次敏母还说,我就是他半个儿子。”张强说,他很爱敏敏,到现在也不明白为啥要杀人。

  “你胡说!”张强的言论引来敏敏亲属斥责。法官立即要求旁听者控制情绪。

  对于张强主动“认亲”,敏敏家人、朋友都表示反感。一位同事证实,敏敏供职于一家银行,还是业务能手。有几次张强来接敏敏,大家都以为两人在恋爱,但敏敏称只是普通朋友。敏敏父亲也称,见到张强后,他就觉得对方配不上女儿,他要女儿断绝与张强的来往,可还是出事了。

  交往期间屡施暴力

  张强说他很爱敏敏,检方却举证称,张强在和敏敏接触的短短两个月中,多次对敏敏施暴。一次,张强和敏敏外出时,提出恋爱要求,敏敏拒绝后,张强气愤地将敏敏按倒在地,用力掐住她脖子,直到她昏迷才松手。在张强威胁下,敏敏没敢将情况告诉父母、同事,只称是不慎摔伤了。

  还有一组证据显示,自打相遇后,张强多次到银行接敏敏下班。为避免同事误会,敏敏决定摊牌。在一次接人落空后,张强愤怒地拨通敏敏电话。这次,敏敏很坚决地告知他不会和他恋爱,希望他不要纠缠。

  “你要考虑清楚,我得不到的东西,就要毁了它。”张强威胁道。

  再次被拒竟下杀手

  去年11月19日晚,张强再次联系到敏敏,“邀请”对方出来吃饭,并威胁“不出来,就要伤害你父母。”敏敏无奈,只好来到江北一家餐馆。按张强的想法,这可能是“最后的晚餐”。如果敏敏还是不答应,他就要狠下杀手。

  餐馆服务员称,那天一对青年男女坐在餐馆角落,女的一直在哭,随后两人急匆匆地离开了餐馆。

  检方指控称,当晚10时许,张强和敏敏吃饭出来后,再次提出要和对方耍朋友,并让她“仔细考虑”。敏敏拒绝后,张强很生气,一把掐住敏敏的脖子。挣扎中,敏敏的后脑撞上路边护栏上,昏倒在地,但张强仍然没有放手。

  看到敏敏没气了,张强很害怕,他打电话给敏敏母亲称:“我把你女儿杀了,我现在要去陪她。”张强挂断电话,却没有勇气自杀,潜逃到江津。4天后,警方将他抓获。

  期待来生再次“相爱”

  昨日法庭上,检方指控张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我和她的关系,我俩最清楚。”自行辩护时,张强再次坚称他和敏敏已有恋爱关系,只是性格不合对方才提出分手。张强称,敏敏曾说他有双重性格,情绪好时对人体贴,但又经常发怒,“她建议我去精神病院检查。”

  张强的辩护人称,张强是初犯,本案因婚恋关系引发,且张强家族里有精神病史,其两个舅舅就因此自杀,因此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公诉人反驳称,和敏敏存在恋爱关系只是张强的假想,真正的恋爱应该是双方自愿的。司法鉴定显示,张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在辩论阶段,张强略带哭腔。 “我相信轮回,我觉得敏敏在天上能看到庭审。”张强称,如果有来生,他希望还能和敏敏相遇、恋爱。

  “你没有资格提她!”“你还想再见她?你还要再杀她一次吗?”休庭后,敏敏的家人、同事、朋友忍不住心中怒火,百十号人一起斥责张强,请求法院严惩凶手。(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专家观点

  该说分手

  就分手

  我市婚恋情感咨询专家周小燕分析,从案情来看,张强存在明显的偏执性人格障碍,有强烈的暴力倾向。这种人往往会以疯狂的方式求爱,又以极端的方式控制女方。和他们交往,女方一不注意就会陷入“情感绑架”。

  周小燕说,能在银行当上业务能手,想必敏敏的智商、情商都不差。但这种女性也有弱点:她们工作稳定,家教、社交又比较单纯,防范意识不强。此外,这种女子对待感情比较谨慎,不愿与对方撕破脸皮,也不想让他人知晓,总想靠自身能力、智慧解决问题,才屡陷被动。

  周小燕认为,从相识到被害,敏敏有多次机会逃生,但她没有抓住:

  一、因为彼此熟悉,很多女性对熟人、同学、亲友防范度很低。但相隔数年,人难免有变化。因此,敏敏当初应该先从朋友或者其他同学处打听张强的近况,再作是否与对方交往的决定。

  二、在与张强交往中受到两次暴力侵犯后,敏敏应该注意对方的暴力倾向,及时和对方断绝来往。此外,在不了解对方的情况下,一定保护好自己及家人隐私。

  三、事发前既然受到张强威胁,就更不该以身犯险。此时,敏敏该及时向父母、亲友说明真相,寻求帮助,必要时还可以打电话报警。(记者 罗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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