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2009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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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自主选拔录取的学生应是当年参加高考的应届、历届高中毕业生,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体健康,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中学推荐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化学、物理〉省赛区二等奖以上者〈含二等奖〉。
  3.高中阶段在省级数学、物理、化学、英语、计算机和作文竞赛中获两个以上奖项者。
  4.具有某项专、特长的考生(我校艺术特长生、体育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项目的考生请查看本网站相应招生简章)
  二、报名程序:
  A、中学直接推荐(只在部分省市试行):学生使用我校发放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的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并打印《上海财经大学优秀推荐生报名表》,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中学统一交回我校招生办公室。网上登录填写信息时间为2008年12月1日-2008年12月15日。
  B、自荐考生(符合上述2、3、4条件者):考生直接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的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信息提交后打印《上海财经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报名表》,经中学盖章后,连同有效的获奖证书复印件于2008年12月25日前邮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年12月1日-2008年12月25日。
  三、测 试:
  1.测试内容:
  文化测试:数学,英语
  2.测试通知:
  A、被中学推荐的考生:直接参加我校举行的文化测试,测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办理请查阅《上海财经大学优秀推荐生报名卡》上的信息。
  B、自荐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请已报名的考生于2009年1月5日至2009年1月10日以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本网站,获取我校的反馈信息。初审合格的学生可下载准考证及测试通知(过时不下载准考证及测试通知者将被认作自愿放弃测试)。
  咨询电话:021-65904372
  地址:上海市国定路777号
  邮政编码:20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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