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2009年保送生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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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09年将继续在全国范围内招收保送生,按照 “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 的原则,采取中学推荐和个人申请相结合的方式,在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中选拔特长突出、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学生。
  一、报名条件:
  凡具备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条件之一、身体健康状况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愿意就读我校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经本人申请、所在中学推荐,均可按照本办法进行申请报名。具有艺术、体育等方面特长的考生,可予优先录取。
  二、招生计划:保送生计划控制在学校2009年招生总计划的1%以内。
  三、申请办法:
  1、申请者以个人自荐与中学推荐相结合进行申请;
  2、申请者必须下载并亲手书写《西南政法大学2009年保送生申请表》,不可打印,要求学生本人独立、认真地完成。申请材料应全面展示学生本人的性格特点、爱好特长、学习能力、未来规划等各个方面情况; 
  3、申请者填写《西南政法大学2009年保送生申请表》时,可从“西南政法大学招生专业目录”( 详见“西南政法大学本专科招生网”专业简介)内任意选报专业志愿,外国语中学的保送生只能选报英语专业;
  4、申请者将《西南政法大学2009年保送生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含获奖证书复印件、高中阶段考试成绩、毕业会考成绩及全年级学习成绩排名表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需经中学校长签字加盖校章后一并用特快专递寄至西南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路西南政法大学,邮编:401120),并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注明 “ 保送生申请材料 ” 字样。
  5、申请截止时间:2008年12月31日(以收到邮戳为准)。
  四、录取程序:
  1.初审。我校将对收到的保送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名单于2009年1月5日前通过西南政法大学本专科招生网公布。
  2.测试。初审合格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具体测试时间和测试方法将及时告知考生本人。
  3.公示。我校将依据考生申请材料、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等情况,按照 “ 严格标准、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 的原则确定拟录名单并在我校招生网及拟录学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
  4.录取。公示无异议者,我校将按教育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统一要求及时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所在中学。
  五、专业安排:
  保送生可选报的专业为我校 2009年招生的专业。学校将统筹考虑测试成绩及学生的特长、专业志愿,确定保送生的录取专业。外国语中学(学校)的保送生只能录取到英语专业。
  六、监督机制:
  我校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全程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监督电话: 023-67258211)。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 “ 诚信 ” 的原则,保证推荐材料的真实可靠,对于弄虚作假的学生将取消保送资格,对于弄虚作假的中学将取消推荐保送生的资格。
  七、本办法由西南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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