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人们难免会出现健康问题,对于一些常见的小毛病或不需去医院就诊的慢性病,这时候家中的小药箱就发挥作用了。可是有些人当需要用药时才发现许多药品都超过了有效期限。我们接触的患者对此有着不同的处理方式,有些人一看药物已经失效,当机立断地把它处理掉;也有人认为,过期时间不长没有关系,依然可以使用;还有人认为,中成药不用在乎有效期,中药都是越久效果越好……
那么,这些过了期的药品还能使用吗?
药品有效期是如何确定的
01 药品有效期是指药品在一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持药品质量的期限。如药品有效期标示为2018年9月,表示该药在2018年9月30日内都是合格的。超过此期限的药物(过期药)要按照我国药品管理法规定,按劣药处理,禁止流通和使用。
药品有效期主要通过实验确定。一方面可以通过极端条件如高热等,在较短的时间内考察药品成分的变化。另一方面,可以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如阴凉、干燥处、原包装中,长期考察药品成分的变化。不仅药品有效成分的含量需要检测,杂质的种类和含量等的变化也是重要的考察因素。有效期内的药物必须保证有效成分以及杂质种类和含量等都符合要求。
过期药品的危害
02 从药品有效期的确定可以看出,过期药品的有效成分和杂质含量可能都是不符合要求的。
首先,有效成分含量的降低会导致疗效不足,也就是虽然服用了药物,但不能发挥预期的效果。比如心绞痛急性发作时,如果使用了过期的硝酸甘油就很有可能无法缓解病情,甚至带来严重危害;而哮喘急性发作时使用了过期的沙丁胺醇治疗更可能会危及生命。
其次,过期药品中杂质的种类和含量也会升高,这些物质可能增加药品不良反应的风险,尤其对于过敏体质人群来说,这些化学物质可能导致严重的过敏反应。
过期的中药怎么办
03 对于中药来说,也不是存放越久药效越好。
为保证质量,中药饮片一般规定有效期为2年,同时需要严格的贮存条件,如果贮存不当在有效期内也可能出现霉变、虫蛀等。
中成药是以中药饮片为原料,制成的丸、散、膏、丹、片等剂型,本身即为混合物,各种成分的稳定性有差异,超过保质期其药效无法保证。
确实有一些化学性质稳定、制剂工艺稳定的药物,即使超过标示的有效期其成分可能也是合格的。但在日常生活中,缺乏科学数据参考,我们无法对这些药物做出判断。因此,为保证您的健康,不要使用任何过期药品。
药物要有适当的贮存条件
04 适当的贮存条件是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
除了说明书中特殊说明如需要冷藏外,大多数药品在避光、干燥、阴凉(20℃以下)环境中保存是比较合适的。
药品贮存环境适宜且未开封的条件下,在有效期内都可以放心使用。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滴眼剂(眼药水)、胰岛素和糖浆等药品,一旦开启超过一定时限,即使仍在有效期内也不能使用。所以,患者在使用药品前,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中关于药品保存条件的内容。
滴眼剂一般均会标明开封后的使用期限,如妥布霉素滴眼液的说明书中明确标示“开盖一个月后不得再使用”。
胰岛素制剂未开封前可冷藏保存,开封后则需要放置在室温环境(30℃以下)四周内用完。
糖浆等口服溶液因为含有蔗糖等成分较易变质,即使在有效期内,再次使用前也需要仔细观察药品性状,如果出现沉淀、变色、异味等现象,请不要使用。
医疗机构对过期药品的处理
05医疗机构按照国家和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通过正规的药品经营企业采购、配送不同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合格药品。这些药品从生产企业到药品经营企业,再到医疗机构,均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运输、储存和出入库管理,以保证患者使用到质量合格的药品。
医疗机构对库存药品会进行严格的管理,合理地配置各药房库存药品的数量,防止库存药品积压;或通过药品经营企业在各医疗机构间合理调配、周转药品,避免药品过期。
一旦出现药品过期或破损等情况,医疗机构将按照规范化的流程处理这些问题药品,避免过期或破损药品发放到患者手中。
药学部门会向医疗机构有关部门登记报损后统一销毁过期或破损药品。销毁药品时,工作人员会将所有药品去除外包装。液体制剂、固体制剂(片剂和胶囊等)经压碎后作为医疗垃圾处理;肿瘤化疗药品等有毒性的药品,会按照有毒废物处理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这样避免过期或破损药品被不法分子利用,流入市场,也避免了有毒药品对环境的污染。
药品质量关乎患者的健康,盲目使用过期药品很可能会危害患者的健康。为了您的健康,请您及时整理家中的小药箱,将过期的药品统统处理掉,千万不要认为这是浪费,这样做才是对健康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