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的病因及高危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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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知有许多因素会诱发此病,主要有下列因素:

年龄:在女性中,发病率随着年龄的增长而上升,在月经初潮前罕见,20岁前亦少见,但20岁以后发病率迅速上升,45~50岁较高,但呈相对的平坦,绝经后发病率继续上升,到70岁左右达最高峰。死亡率也随年龄而上升,在25岁以后死亡率逐步上升,直到老年时始终保持上升趋势。

遗传因素

家族的妇女有第一级直亲家族的乳腺癌史者,其乳腺癌的危险性是正常人群的2~3倍。

其他乳房疾病

月经初潮年龄:初潮年龄早于13岁者发病的危险性为年龄大于17岁者的2.2倍

绝经年龄:绝经年龄大于55岁者比小于45岁的危险性增加

第一次怀孕年龄:危险性随着初产年龄的推迟而逐渐增高,初产年龄在35岁以后者的危险性高于无生育史者。

绝经后补充雌激素:在更年期长期服用雌激素可能增加乳腺癌的危险性。

口服避孕药

出生地

食物:尤其是脂肪饮食,可以增加乳腺癌的危险性。

饮酒

体重增加可能是绝经期后妇女发生乳腺癌的重要危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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