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将其临街房屋和院子出租给乙作为汽车修理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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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将其临街房屋和院子出租给乙作为汽车修理场所。经甲同意,乙先后两次自费扩建多间房屋作为烤漆车间。乙在又一次扩建报批过程中发现,甲出租的全部房屋均未经过城市规划部门批准,属于违章建筑。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租赁合同无效
b 因甲、乙对于扩建房屋都有过错,应分担扩建房屋的费用
c  因甲未告知乙租赁物为违章建筑,乙可解除租赁合同
d 乙可继续履行合同,待违章建筑被有关部门确认并影响租赁物使用时,再向甲主张违约责任

参考答案:

ab

a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本题中,当事人就违章建筑订立的租赁合同应当认定无效。故a项正确。
b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扩建,但双方对扩建费用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二)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双方按照过错分担。
本题中,乙两次扩建虽经出租人甲同意,但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扩建费用应当根据双方过错分担。b项正确。
cd项:因甲、乙订立的租赁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乙不能解除合同或要求继续履行。故c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