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在高考(论坛)中取得好成绩的学生,若非特例,他的“综合素质”低到合格线之下是难以想象的。以综合素质评价来替*试分数为指挥棒的做法,其初衷是纠偏,其结果却很可能是以偏纠偏,最终沦为一种更为可怕的偏向。
导入综合素质来评估高考生,在理论上是一种进步。而在综合素质构成充满弹性、综合素质评价缺乏监督的背景中,以主观的判断来否定客观的分数,却很可能成为一种“变戏法”,在摧毁录取公平公正的同时,为腐败大开方便之门。
在现今的教育体制下,出现高分低能的学生是不难理解的。于高校而言,自是能招到高分高能的学生最为理想。但这样的学生,在任何教育体制下都是少数,于是就只好退而求其次。但所谓“退”,当然是以找到考试分数与素质能力的平衡点为佳境,而不是没有前提和底线地“退”。
据悉,今年高考招生中,在山东省作为试点之一的临沂师范学院,投档考生中有十几名分数较高的考生由于“综合素质评价低”而被退档,同时也有刚上投档线的考生因为“综合素质评价高”被录取。这样一则简短的消息,实际上隐含招生体制及其价值取向的变动。但我首先想到的是,这十几名被退档的学生,他们的权利能否得到救济?如果无从申诉,得不到救济,他们很可能成为招生体制转换的牺牲品。然而,任何体制演进的正当性,来自以增进人的权利为目的,而非以牺牲人的权利为前提。
临沂师范学院的试点工作,可议之处颇多。比如: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依据的改革,是否提前告知了所有应知的考生?是否公开了综合素质的内容、标准及其形成机制?是否公开了综合素质评价的人员构成和运作过程?等等。如果没有做到这些,即使结果可能是客观公正的,也难以冰释公众的疑惑,更不要说让被退档的学生及其家长心服。
综合素质评价成了录取依据,看起来真是抬高了综合素质的地位。倘能成为制度性安排,则于变革已成痼疾的应试教育体制,应有积极的推动作用。甚至可以说,这可能是推进教育改革值得探索的一个路径。临沂师范学院“试水”的结果,有的被退档,有的被录取,看上去也达致了一种平衡,实现了预期目的。不过,此种以综合素质评价来替*试分数为指挥棒的做法,其初衷是纠偏,其结果却很可能是以偏纠偏,最终沦为一种更为可怕的偏向。
如果分数高而综合素质评价低就会导致被淘汰,则意味着综合素质评价在录取中已取得绝对的主宰地位,也即是说综合素质评价获得了压倒考试分数的地位。倘如此,则考试庶几可以取消,而代之以有些人热心鼓吹的推荐制。至于何为综合素质,中学生的综合素质与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在构成和要求上有何不同,更大可见仁见智。在我看来,一个在高考中取得好成绩的学生,若非特例,他的“综合素质”低到合格线之下是难以想象的,至少他的课业发展是比较均衡的。更何况,所谓教授专家不与考生本人见面交流,只通过文字信息就对考生的综合素质遽下断语,不好说是幼稚可笑,起码也失之于草率武断。
导入综合素质来评估高考生,在理论上是一种进步。而在综合素质构成充满弹性、综合素质评价缺乏监督的背景中,以主观的判断来否定客观的分数,却很可能成为一种“变戏法”,在摧毁录取公平公正的同时,为腐败大开方便之门。(南方日报 滕朝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