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别走“高考加分”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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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临沂师范学院在山东省的高考(论坛)招生中,率先试点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录取依据。山东省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录取依据以来,首次出现投档考生被退档的情况。





高考分数不再是录取的惟一条件,一朝“中举”也可以因为素质不够而“落榜”的现实的确让人震撼。

客观地讲,这种尝试不但可以逐步打破“一分定终身”的单一录取模式,而且能够有效地推动素质教育发展,彻底打破部分学校痴狂于分数的应试教育困境。而对于广大高考生来说,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又会让学生不再成为分数的“奴隶”,开始有足够的空间来发展兴趣、施展才华,从而形成多头并进的成长氛围,可谓一举两得。

此前,山东省曾将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写入电子档案,并成为录取依据之一。但由于缺乏具体操作标准,这一政策两年来一直停留在政策层面。这种前提下,临沂师范学院仅凭学生档案中的“综合素质”,就做出录取与否的决定,又是基于什么样的操作标准呢?

如果相关的标准无法保证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真实性,又没有经得起推敲的监管力量来保证其权威性和公平性,综合素质评价沦为变相“高考加分”的担忧便难以避免。如果操作层面的欠缺让“综合素质”的考量同高考加分一样,变成一种奖励或者权钱交易的腐败手段,其积极价值便也难以完整实现。

高考制度改革是一项长期且艰苦的工程,如何能够实现教育公平正是其核心要素。尽管临沂师范学院这种尝试充满了积极性,但其背后被赋予的挑战性同样不容忽视。

在公平仍是高考第一诉求的背景下,对于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权威性和公平性的维护,将成为决定这种尝试是否会流于形式的关键。只有充分保证综合评价的公正性,才能让综合素质评价成为高考制度改革的先锋,而不是在监管力量的贫瘠中,重蹈“高考加分”的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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