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评价”仍是道未解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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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新闻:山东部分高考(论坛)高分考生因“综合素质低” 被退档

连考生姓名都可以假冒,凭什么让我们相信综合素质评价的电子档案就一定真实呢?综合素质评价要想走出另一种“加分”的质疑,公平和诚信是必须迈过的两道坎
喊了多少年的素质教育改革看起来好像有了新进展。山东省在今年高考招生中,临沂师范学院投档考生中有十几名考生由于“综合素质评价低”而被退档,同时也有刚上投档线的考生因为“综合素质评价高”被录取。

将综合素质作为高考录取依据之一,这在山东省是首次,在全国高考改革中似乎也是开先河之举。因而,以高考改革的大方向而论,我们大有理由为之鼓与呼。素质教育说了若干年,之所以难以推行,根源就在高考指挥棒的“一考定终身”。如今,山东省率先在高考录取上选择两所高校作为试点,尝试打破“唯分数论”,其破冰意义非同寻常。尽管目前只有临沂师范学院和山东政法学院两所高校作为试点,但倘若以此为突破口,在摸索中积累经验,循序渐进,把素质教育逐步引入到平常的教学和考核中,总比空喊口号、光打雷不下雨的高考改革要强很多。

然而,仔细审视山东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我们一方面为其打破分数决定一切的魄力而叫好,另一方面也对综合素质持以谨慎欢迎。且来看看作为录取依据的综合素质评价:2004年,山东作为全国四个首批试点省份之一开始进行高中新课程改革,开设了通用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综合实践类课程,这些课程的学习成果通常难以用分数来表达,因此,山东在全省高中建立了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包括学生的选课情况、学分认定情况以及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标志性成果,并写入学生的电子档案。2007年,山东高考采取了“3+X+1”的模式,将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引入高校招生录取。但由于缺乏具体操作标准,直到今年,综合素质评价才正式在高考录取中发挥作用。

可以看出,综合素质评价本身也暗含着应试教育的魅影,“3+X+1”中“1”作为基本能力测试,依然是以考试的形式而分出高低。这种综合素质能否真正反映学生的素质高低,恐怕还是个疑问。而且,由于城乡教育资源的差异,农村学生和城市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平台本身就极不公平,即便在城市中,还有示范性高中和普通高中的差异。在一个不公平的平台上进行综合素质的评价,是难言公平的。再说了,被退档的考生仅仅是由大学教授组成的高校专家录取组,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后,即作出综合素质高低的评价,未免过于草率。连考生姓名都可以假冒,连民族身份都可以作假,凭什么让我们相信综合素质评价的电子档案就一定真实呢?又拿什么来确保这些大学教授的主观认定就一定公平公正呢?

综合素质到底是种什么素质,该如何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目前来说依然处在一个摸索阶段。这也是之前北京大学准备明年推出校长推荐制而引起争议的焦点所在。国外的综合素质评价重点是考察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我们的综合素质评价要想走出另一种“加分”的质疑,公平和诚信是必须迈过的两道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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