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商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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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重庆工商大学是2002年由原渝州大学(创建于1978年10月)和原重庆商学院(创建于1985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合并成立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全称: 重庆工商大学,代码: 11799,办学层次: 本科,办学类型: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公办,上级主管部门:重庆市人民政府,学校有两个校区:南岸校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江北校区(重庆市江北区董家溪),招生办电话:023-62769696,学校网址:http://www.ctbu.edu.cn。

   学校有教育部(教外综函〔2006〕59号文件)核准的2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国际商学院(教育部颁发的许可证编号为MOE50HKA02DNR20000002O)和现代国际设计艺术学院(教育部颁发的许可证编号为MOE50NLA02DNR20030001O)。

   第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重庆工商大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工商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授予相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学位。专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工商大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条 学校办学基本条件:占地总面积2030亩,教学行政用房共954855平方米,共有图书资料170万余册,现有教职工1931人,专任教师1370(其中高级职称教师592人)。

  第四条 我校严格按重庆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确定收费标准。普通本科专业3700—6800元/年,美术设计类本专科专业10000—11500元/年,应用技术(教育教学试点)本科9000元/年,高职(专科)6500元/年,中外合作类一般本科9000元/年,中外合作美术设计类专业15000元/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级招办公布的招考信息,并以重庆市物价局最终核定为准。住宿费为700—1200元/年。

  第五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请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办指定的招生计划公布专刊。第六条 各专业主要招收外语种类为英语(论坛)(或法语、或日语)的考生,公共外语只以英语(或法语)授课。原则上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七条 录取规则:学校按照教育部及相应省市招办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1、英语和法语专业要求外语高考(论坛)单科成绩在110分以上(含110分,150分制),要求参加当地省(市、自治区)组织的口试;法语(国际商务)和国际经济与贸易(含欧盟经济方向)专业要求外语高考单科成绩在100分以上(含100分,150分制);

  2、学校对进档考生按专业级差(5、3、1、1、1)的方式确定专业(对江苏省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排序确定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具有艺术、体育等方面特长的考生;

  3、学校认可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个人加分政策,不认可基于报考省外院校等原因而规定的降分投档政策;

  4、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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