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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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学制和文凭:学院实行学年学分制管理,学制为4年(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五年),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按教育部规定颁发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毕业证书,经毕业证书电子注册进入国家教育部毕业证书认证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管理条例》和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相关规定的毕业生,由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招生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英语、对外汉语、法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物流管理、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建筑学、水利水电工程、汽车维修工程教育、信息与计算科学17个专业。

  第六条、我院在各省招生专业、招生计划请见当地《招生报》,专业介绍请通过我校网址(http://www.oxbridge.cn/zhaosheng.htm)查询。

  第七条、学费:按云南省物价局核定我校的学费标准收费。

  第八条、奖、贷、助学措施:

   学院设有多项奖、助学金,总授奖比例达到总人数的20%。助学贷款按照学生户口所在地相关政策执行。

  第九条、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871)8353209传真(0871)8328761

  联系人:樊老师、张老师、王老师、

  网址:www.oxbridge.cn

  E-mail:academic@oxbridge.cn

  第十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一条、本章程解释权属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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