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第四批院校高职(专科)补录计划已于日前向社会公布,具体补录计划详见宁夏教育考试院信息网。考生需要注意的是,填报好的补录志愿表应在9月11日下午5时前交到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本次补录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变,参加2009年高考达到高职(专科)录取资格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补录,高考总分(含政策性照顾分)文科在260分、理科在260分、高职单考(三校生)400分以上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志愿。艺术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20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报考艺术志愿。体育专业成绩60分、文化课成绩在20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报考体育专业志愿。
符合补录条件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的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填报补录志愿,补录志愿设A、B、C、D4个平行志愿,不设专业调剂志愿,考生填报某院校即表示对该校专业服从。不设院校服从志愿。
已经被录取的考生、“平行志愿”和“征集志愿”等集中录取阶段投档后已按考生本人志愿出档但自愿放弃录取的考生、录取后逾期不报到或放弃录取自愿退档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补录。
按计划,9月14日—18日,各院校进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补录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