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考试科目
第十六条所有招生专业按理工类(化学、物理、生物)考试科目的要求执行。其中法学、经济学、应用心理学、英语、护理学、公共事业管理等六个本科专业兼招文科(历史、地理、政治)考生。
第十七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选考的外语语种可以是任何语种,但入学后学习、考试使用的全部是英语。
报考临床医学(本硕博连读)八年制专业的考生,生源所在省有英语口语考试科目的,须参加英语口语考试并成绩合格方可报考,高考(论坛)总分相同时,按照英语口语成绩高低录取。临床医学(本硕博连读)八年制专业新生报到后须参加学校的英语复试,成绩不合格者,调整到其他专业就读。
第十八条申请保送我校学习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保送生综合考核( 面试)和水平测试”,考核成绩作为保送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招生专业体检要求
第十九条 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由于临床医学(本硕博连读)八年制专业学生,一、二年级学生须在国防科技大学学习,除身高、体重、视力等方面要求按照第十九条规定执行以外,其他方面的体检要求参照报考军事院校的体检要求执行。
第二十一条学校对入学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退学处理。
第六章 录取标准及录取程序
第二十二条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南方医科大学招生网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招生录取阶段,学校将根据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主管部门提供的考生录取分数控制线,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00% -120%,学校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二十四条 临床医学(本硕博连读)八年制专业只从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中录取,学校将根据教学、生活设施的具体情况,调整男女生的录取人数。男生报考护理学专业,高考总分相同时,享受优先录取。其它专业无男女生限制。
第二十五条 学校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照“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顺序录取。
“志愿优先”: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含并列第一志愿)的考生。对同时投档的非第一志愿考生,我校志愿间的级差分为20,10,5,0,……;非第一志愿投档到我校的考生,只能录取到第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
“专业优先”: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再录取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对第一专业志愿填报临床医学(本硕博连读)八年制的考生,当其第一专业未被录取,但高考总分达到其所填报的第二专业我校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时,将优先考虑录取第二专业。如未达到第二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