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10年高考招生录取流程及规则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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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招委发布了2010年高招一号文件,明确了我省今年高考招录的全过程,从考试到志愿填报再到录取,让考生和家长一目了然。

  考试篇 高考命题保持稳定

  今年我省仍然是6月7日、8日举行高考。普通高考考试科目为“3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每科满分150分,考试时间:语文为150分钟,数学、外语均为120分钟。文科综合考试内容含政治、历史、地理三个科目;理科综合考试内容含物理、化学、生物三个科目。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满分均为300分,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

  语文、数学和英语(论坛)由我省命题,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和外语中的小语种(俄、日、德、法)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命制的试题。

  6月25日发放高考成绩

  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评卷、统分工作。普通高考和高职统考均采取网上评卷。评卷和统分工作实行封闭管理,在考试成绩未向社会公布以前,不受理任何单位和个人查分申请。

  6月25日向考生发放高考成绩通知单。高考成绩通知单采取两种方式发放:一是通过邮政特快专递直接邮寄给考生;二是通过各级招生考试部门转发至中学,由中学通知考生。高考成绩发布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县(市、区)招办有组织地申请复查卷面分。

  志愿篇 分两个阶段填报志愿

  今年,全省采用统一模式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所有考生、各类志愿均在省招办指定的网上填报,截止时间均为截止日下午5 时。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如下:

  6月10日至18日,即在高考结束之后、公布高考分数之前估分填报提前批本科、提前批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志愿;

  6月28日至7月3日,即在公布高考成绩和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填报第一、二、三、四批院校(专业)志愿,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本科、高职高专(含艺术)院校(专业)志愿,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志愿,在鄂部委属高校与武汉市合作建设招生计划的志愿;

  7月11日至8月20日,根据录取进程和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由省招办公布有关批次生源不足院校信息,考生在省招办规定时间填报征集志愿;

  9月22日、23日,未被录取考生填报高职高专补录征集志愿。

  录取篇 考生当保管好密码

  在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以前,考生可在网上填报或修改志愿,多次修改的以最后一次的志愿信息作为投档依据,截止时间后不能再填报或修改。

  考生应妥善保管密码,对自己填报的志愿负责。因考生本人了解学校信息不准确,网上填报志愿密码设置不当、保管不善,不按网上填报志愿程序和要求操作或请他人代填等原因,造成志愿信息错误或遗漏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月11日至8月20日常规录取

  2009年我省高考录取批次分为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一)、第二批本科(二)、第三批本科和提前批高职高专、第四批高职高专(一)、第四批高职高专(二)。常规录取从7月11日开始至8月20日结束。高职高专补录时间为9月24日至9月29日。

  提前批本科院校主要是:军事、公安、司法、安全院校(专业)等,免费师范生,国防生,艺术和体育类专业,部分航海类专业和空中乘务专业,经省招委同意的其他院校(专业)。

  艺术本科专业分三个时间段录取:艺本(一)为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重点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和经省招委同意的一般本科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艺本(二)为一般本科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艺本(三)为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艺术本科专业。

  第一批本科院校为:中央部委直属院校、“211工程”院校和经省招委同意的其他本科院校。

  第二批本科院校为:一般本科院校。分两个时间段录取,即第二批本科(一)和第二批本科(二)。

  第三批本科院校为: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本科专业。提前批高职高专录取:公安、司法、安全院校(专业),艺术和体育类专业,部分航海类专业,部分空中乘务专业,招收中职毕业生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间在第四批高职高专之前。

  第四批高职高专分两个时间段录取,即高职高专(一)和高职高专(二)。

  此外,自主选拔录取、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在院校同批次录取。第一批本科至第四批高职高专(一)中少数院校按办学成本收费的专业,根据院校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以安排在下一批次(或下一时间段)录取。

  投档比例在1:1.2以内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录取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

  在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一般应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省招办按高等学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部分生源不足院校可降分

  少数民族预科班在院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降到院校调档线下80分以内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农林、地矿油、航海、水利、勘探等本科艰苦专业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降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的护理学本科专业当学校调档线上该专业生源不足时,可在批次线上录取填报了护理学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三批本科院校公开征集志愿时,若批次线上有效生源不足,可以安排批次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填报,按征集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

  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未经教育部批准,高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

  省属院校可征集高分考生

  在每批次征集志愿期间,可以安排少数我省省属院校的招生计划公开征集志愿,录取同批次线上落选的相对高分考生。

  一本院校可追加计划录高分考生

  第一批本科院校在录取期间可用追加计划,通过非志愿投档方式录取批次线上20分且不低于校线的考生。第二、三批本科院校在录取期间可用追加计划,通过非志愿投档方式录取达到上一批次线但不低于校线的考生。

  放弃报到不得参加补录

  对所有已录取的考生不能退档,不能换录到其他学校。高校对录取的新生要进行资格复查,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可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各高校应在9月10日前完成新生报到工作,9月18日至19日将未报到考生信息报省招办。省招办将未报到考生的录取信息予以注销,被注销考生相应取消录取资格,不能参与补录。凡未录取、高考成绩达到批次线的考生都可填报补录征集志愿,已被录取的考生(包括不报到的考生)不能填报补录征集志愿,即使填报了也不能参加补录。

  补录仍执行院校所在批次线;本科不进行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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