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滨州医学院 2009年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滨州医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滨州医学院2009年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组织、领导和协调全校的招生工作。招生考务办公室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条滨州医学院招生考务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滨州医学院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五条滨州医学院纪委监察室对学校的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535-6913026)。
第三章?学校概况
第六条学校全称:滨州医学院 学校代码:10440
第七条学校地址:
烟台校区: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346号(264003)
滨州校区: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三路522号(256603)
第八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隶属山东省教育厅)
第九条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兼有硕士研究生(论坛) 和专科生教育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2009年我校面向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总招生计划为3300人,其中本科计划2800人,专科计划500人。
第十一条滨州医学院2009年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