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业大学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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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生实行学分制管理,提前修满学分的学生按有关规定可提前毕业。为培养复合型人才,学校允许本科学生在校期间修读双专业、双学位,凡完成双专业培养方案的学生,发给国家正式认可的双专业毕业证书;符合双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发给国家正式认可的双学位证书。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宗大街61号

  联系单位:山东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8-8242206

  邮政编码:271018

  学校网址:www.sdau.edu.cn

  E-mail:zsb@sdau.edu.cn

  十三、附则

  1、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3、本章程由山东农业大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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