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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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全称: 河南师范大学
学校所在地: 河南省新乡市建设路东段46号

  办学层次: 本科

  办学性质和形式: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历教育

  学校主管部门: 河南省教育厅

  学制和教学时数: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确定,教学时数达到国家和省教学大纲规定的时数。

  外语语种要求: 1.英语(论坛)专业:英语

  2.其它专业:公修外语教学为英语教学,没有其它小语种教学

  男女比例: 无要求

  身体健康要求: 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标准执行

  录取规则:

  1.音乐类专业录取原则

  ⑴音乐学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分别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占30%和专业课成绩占7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总分,文理兼收,录取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总分的公式:

  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3 专业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7

  ⑵音乐表演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且专业主科成绩在80分及以上的考生,文理兼收,录取时按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⑶舞蹈编导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且舞蹈主科成绩在75分及以上的考生,文理兼收,录取时按舞蹈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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