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医药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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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有本专科新生第一年均入住我校大学城校区,住宿费标准:1800元/年。

  以上收费均按政府物价部门核定为准,如有调整按广东省人民政府最新政策规定执行。

  九、毕业证书与学位:具有学籍的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毕业规定的学分,德、智、体及格,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本科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广州中医药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十、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广州中医药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39358450 传真:020-39358457

  招生网址:http://xsc.gzhtcm.edu.cn

  电子邮箱:zsb@gzhtcm.edu.cn

  邮编:510006

  十一、其他须知

  1、奖助学金设置情况:根据国家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学校建立了奖(助)学金、勤工俭学基金、特别困难学生扶助金及国家助学贷款等多元化奖、贷、助、困体系,确保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保证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学习,正常生活,健康成长。

  2、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招生办公布的专业目录。

  3、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政策,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接受考生及其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投诉电话:020-39358788

  受理部门:广州中医药大学纪委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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