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融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c

浏览 8

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500元。

[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金融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金融学院本科或大专毕业证书。中丹合作各专业毕业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金融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和丹麦哥本哈根NIELS BROCK商学院高等教育文凭。

十二、联系电话

招办咨询:021—50218552 021—50213407(传真)

十三、投诉电话

纪委监察:021—502186368016

十四、网址

www.shfc.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形成了完善的奖、贷、勤、补等帮困助学模式。对学业优秀学生设有国家、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校内、外专项奖学金,涉奖面达到40%左右。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同时开设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开辟“绿色通道”,对有突发困难的学生采取及时跟踪帮困。

十六、其他须知

我校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物流管理、保险、劳动与社会保障12个普通本科专业新生前1-2年在我校浦西校区就读,其余专业新生在浦东校区就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