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医学院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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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济宁医学院2009年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宁医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济宁医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组织、领导和协调招生工作。

  第五条 教务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济宁医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济宁医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对学校的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学校概况

  第七条 学校全称:济宁医学院,学校代码:10443。

  第八条 校址

  济宁校区:山东省济宁市建设南路45号,邮编:272013。

  日照校区:山东省日照市学苑路669号,邮编:276826。

  第九条 办学类型:公办省属普通高等学校(隶属山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兼有研究生(论坛) 和专科教育。

  第十一条 历史沿革和基本情况

  济宁医学院创建于1952年;1959年全国院校调整改为济宁医学专科学校1987年1月,经原国家教委批准,重新定名为济宁医学院,1997年以优异成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08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成绩为优秀。

  学校现有济宁和日照两个校区,占地总面积798067.8平方米(1198.3亩),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6544平方米,学生宿舍面积95462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32亿元,多媒体教室座位14629个,教学用计算机2238台,馆藏图书总量为157.7万册。学校拥有112个实践教学基地,10所附属医院中含直属附属医院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9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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