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万杰医学院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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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山东万杰医学院2009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山东万杰医学院(鲁商)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万杰医学院(鲁商)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学校全称:山东万杰医学院

  第二条:学校部委代码:10825

  第三条: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第四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博山经济开发区(邮编:255213)

  第六条:批准单位:教育部

  第七条:批准时间:1999年3月(专科)、2008年4月(本科)

  第八条:学院基本情况

  山东万杰医学院始建于1995年,现已隶属于山东省政府直属的国有大型企业——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2008年12月16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08】1405号下发通知,审核通过万杰高科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原隶属于“万杰高科”的山东万杰医学院正式由“山东鲁商集团”接管),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现已成为社会力量办学范畴中的“国企公办学校”。自建校以来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2008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医学院校。

  ★办学理念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学校自身实际,确立了学校的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办学十多年来,学校全体教职员工以“诚信、博学、求是、正身”的校训自励,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以临床医学为基础,以医学影像、放射医学为特色的应用型医学院校;立足山东,面向基层,为基层社区培养“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应用型人才。

  ★办学基本条件

  学院占地830.2亩,建筑总面积31万平方米。建院以来不断加大投资力度,现固定资产9.29亿元,教学、科研设备总值为7639.28万元,建有解剖、微免、生物、化学等117个实验室,28个多媒体教室,5个语音室。学校建有19层的图书信息楼,图书馆藏书72.8万余册,馆内拥有可供千人同时阅览的电子阅览室,有中宣部赠建的“百家期刊阅览室”,并装有清华同方CNKI系列数据库,学校建有信息网络中心,内部管理初步实现了网络化、信息化和现代化。

  ★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教职工673人,其中教师总人数643人,专任教师573人,占教师总数的89.1%;专任教师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203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5.4%;具有博士学位的14人,硕士学位的169人,两者合计共183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1.93%;兼任教师140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103人,占兼职教师总数的73.57%;学校还聘请了18名国际知名客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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