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专业分数级差要求:学校在分专业录取时,考生所填第一、第二专业之间的分数级差为2分,第二、第三专业之间的分数级差为2分,其他专业志愿则视专业生源情况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对考生的单科成绩要求是:
1.英语。英语专业要求英语110分以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物流管理专业要求英语100分以上,日语专业要求英语90分以上,艺术生填报艺术设计、动画专业要求英语50分以上(英语总分不是150分的省市区在录取时,将折算成150分进行控制单科成绩要求)。
2.非艺术生填报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专业要求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在实际录取中,学校可根据生源总体情况适当调整单科成绩要求。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区)高校招生委员会的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 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省(市、区)教育厅计财处、教育考试院(招办)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五条 在浙江省内,学校部分专业实行按类招生。一年级新生在基础学院学习,二年级开始根据《浙江万里学院专业分流管理办法》(浙万院教〔2003〕46号),在尊重学生志愿的基础上,学校结合教学资源进行专业分流。
第三章 录取与入学
第十六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区)教育考试院(招办)核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和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
第十七条2009年学校招生以浙江为主,同时面向广东、江苏、山东、福建、辽宁、安徽、四川、重庆、湖北、河南、新疆、吉林、云南、黑龙江、陕西、河北、山西、内蒙古、海南、贵州等20个省(市、区)招收部分本科生。2009年分省(市、区)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教育考试院(招办)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八条 学费与住宿费
学生学费每学年按学年制收费标准收取,即一般专业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8000元。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1200元。其中第一年在基础学院学习的住宿费按不同类型的宿舍收取(900-1200元/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