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序前30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学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当地普通类二本线的百分之七十),按专业考试成绩优先录取;其他考生按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2:8比例综合排名,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双语播音)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序前20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学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当地普通类二本线的百分之七十),按专业考试成绩优先录取;其他考生按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2:8比例综合排名,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礼仪文化)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序前40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学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当地普通类二本线的百分之七十),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其他考生按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2:8比例综合排名,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电视节目制作)、摄影专业、摄影专业(照明艺术)、录音艺术专业、媒体创意专业、媒体创意专业(影视制片管理)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情况下,一般按高考总成绩(含数学),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表演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情况下,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序前6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学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其他考生按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含数学)6:4比例综合排名,择优录取。
音乐舞蹈类各专业录取原则:黑龙江、山西、河南、山东、湖南、江苏6个省生源由院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情况下,一般按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6:4比例综合排名,择优录取;浙江、四川等省承认省联考成绩,按当地教育考试院(招生办)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美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北京、黑龙江、甘肃、山西、河南、山东、湖南、江苏、广东9个省生源由院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情况下,一般按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5:5比例综合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浙江、四川、湖北、河北、福建、江西、安徽和新疆等省承认省联考成绩,按当地教育考试院(招生办)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2)高考录取单科成绩要求:
①凡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的考生,本科专业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一般要求100分(含)以上;凡报考我校美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一般要求60分(含)以上;凡报考我校其他广电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一般要求70分(含)以上。录取时可根据当年的高考情况进行上下浮动。
②数字媒体艺术本科专业高考数学成绩一般要求70分(含)以上。录取时根据考生当年考试情况可上下浮动。
(3)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院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院校第二志愿考生。
(4)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的相关规定执行。
(5)我校录取专业时设一定的分数级差,实行专业志愿级差方式,广电艺术类各专业志愿录取级差一般为5分,美术类各专业志愿录取级差一般为5分,音乐舞蹈类各专业志愿录取级差一般为5分。
7、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投档,但专业录取时以实考分为准,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者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的相关规定执行)。
8、考生持有近两年内获得的国家一、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专业考试优先录取。本院尤其欢迎各省、市少体校及应届高中毕业生在田径、健美操、武术、篮球、网球等方面确有专长的考生报考。
六、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71-86832600、86832630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998号
招生网址:zsw.zjicm.edu.cn
学院网址:www.zjicm.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