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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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全称: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二、学校代码:13276

  三、校 址:金华市二环北路3366号(浙江师范大学西区)

  四、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五、办学层次:本科

  六、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

  七、录取规则:

  (一)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学校在浙江省录取按招生计划人数1:1进行调档。

  (三)外语语种不限。

  (四)男女比例不限。

  (五)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实施。

  (六) 专业录取规则:

  1.文、理科专业采用“专业级差”的办法进行专业投档,第1、2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第2、3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第3、4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第4、5、6专业志愿级差为0分。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2. 艺术、体育类专业:对已投档的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的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50% 专业成绩×7.5×50%。

  3. 单科成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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