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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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概况: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地处四季如春的昆明,是云南师范大学利用社会投资举办、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校园位于昆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为昆明市“花园式单位”,在校生近万人,是目前云南省规模的独立学院之一,图书馆藏书94.6万册(其中纸质图书62.6万册,电子图书32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840.08万元。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成立于2000年,通过几年的发展,其综合办学实力居全国300多所独立学院前列,2010年在中国校友会网、《大学》杂志、21世纪人才报联合发布的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0强中位列第10名;2009年再次被云南省教育厅评为“云南省200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办学的核心理念是:通过以人才市场需求为导向的教育和严格的质量控制,使学生具备走向社会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为学生的人生和职业生涯成功奠基。

  二、高等学校名称: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三、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四、学院(国标)代码:13330

  五、办学形式:全日制

  六、层次:本科

  七、录取原则:

  1、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2、对高考(论坛)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或超过当地第三批本科(或独立学院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一分数专业志愿优先;

  3、对已上线但未能满足所填专业志愿的进档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及专业成绩认定:①对各省、自治区有统一组织艺术类统考或联考的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认可其统考或联考成绩,录取时实行文化成绩上线,按专业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如各省、自治区没有统一组织统考或联考的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认可其他本科院校(含第三批本科院校)在该省单独组织的考试成绩,录取时实行专业考试成绩上线,按文化考试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②云南省艺术类音乐学、艺术设计、美术学专业成绩认可云南省统考成绩,舞蹈学专业考试成绩认可云南艺术学院、云南师范大学或云南民族大学单独组织的舞蹈学专业考试成绩;

  5、对报考 “英语(论坛)” 、“国际经济与贸易”和“法学”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在90分以上;

  6、对报考“会计学”专业的考生,数学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在90分以上;

  7、按照学校规定,对录取已报到的学生,如对录取专业不满意,报到时或在第一学期期末结束时,均可进行专业调整,原则上专业调整次数不超过两次;在办理专业调整时,艺术类专业之间,限招科类之间不可进行专业调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考生进校后,不可以调整转读其他专业。

  8、学生进校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9、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10、招生录取原则如有与2010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相冲突的,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执行;

  11、凡学院按上述条件录取的新生,须有能力支付学费和住宿费。

  八、毕业证的发放:学生修完学院规定课程,取得规定学分,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的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九、学费标准:本科:10000元/生·年,其中,音乐学、舞蹈学、艺术设计、美术学12000元/生·年。(收费标准为暂定,以云南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学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商院路1号邮编:650106

  十一、联系方式:1、电话:0871-83010100871-8301022

  传真:0871-83016652、网址:www.ynnub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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