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名称:黄淮学院。
第二条学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第三条学校隶属: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河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
第四条国标代码:10918;招生代码以各省、市、自治区公布的代码为准。
第二章录取
第五条基本原则: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六条录取规则:
1、我校严格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规定的录取批次全部进行网上录取。
2、我校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学院坚持以人为本,充分理解和尊重考生意愿。
3、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4、我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是:
(1)音乐类专业:报考我校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文化分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控制分数线,按各省规定要求参加专业联考,成绩合格,音乐学专业按省联考的专业成绩占60%与文化成绩占40%的总成绩之和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2)美术学专业:河南省考生采用河南省美术类统一考试成绩,其它省考生采用我校单独组织的考试成绩。凡文化分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控制分数线上,并获得我校专业合格证(河南省考生联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其专业成绩占60%与文化成绩占40%的总成绩之和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外省考生在我校发放的专业合格证不足时,采用省联考成绩择优录取。
(3)艺术设计、动画:河南省考生采用河南省美术类统一考试成绩,其它省考生采用我校单独组织的考试成绩。凡文化分达到各省(市、自治区)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并获得我校专业合格证(河南省考生联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按专业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外省考生在我校发放的专业合格证不足时,采用省联考成绩择优录取。
(4)艺术设计(城市园林艺术设计方向)专业:河南省考生采用河南省美术类统一考试成绩,其它省考生采用我校单独组织的考试成绩。凡文化分达到各省(市、自治区)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并获得我校专业合格证(河南省考生联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后的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外省考生在我校发放的专业合格证不足时,采用省联考成绩择优录取。
(5)艺术设计(建筑艺术设计方向)专业:河南省考生采用河南省美术类统一考试成绩,其它省考生采用我校单独组织的考试成绩。凡文化分达到各省(市、自治区)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并获得我校专业合格证(河南省考生联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文化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外省考生在我校发放的专业合格证不足时,采用省联考成绩择优录取。
(6)美术类专科专业文化分达到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黄淮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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