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业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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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 则

1、根据《中华人们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招生工作全局,按照“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优化服务、深化改革、办人民满意高考(论坛)”的要求,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2、学校是一所省部共建的全日制、公办,以工科为主,文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农学等学科相结合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院校。

3、学校具有54年的本科办学历史,中文全称为河南工业大学,英文全称为HEN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学校代码:10463,占地总面积2855亩,老校区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新校区位于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大学城内,2010级大部分专业的新生教学地点设在新校区。

4、学校现有51个本科专业, 47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和3个国际交流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点,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具有完整的学士、硕士两级人才培养教育体系。

二、组织机构

5、根据有关规定,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6、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具体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的具体组织工作、处理招生遗留问题。

7、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工作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三、录取批次

8、我校2010年51个普通本科专业在各省市区一般为第二批录取,3个艺术类本科专业为提前批录取,11个专科专业为专科一批录取。按教育部规定,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管理体制,即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决定是否录取和录取专业,省招办负责监督检查与审批、盖章。

四、招生录取的原则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正竞争、公平选择、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总原则。具体有:

9、当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考生数超过计划数时,我校只在第一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不足时,在第二志愿考生中录取。同一志愿考生数超过应录取人数时,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10、分配录取专业时,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确定专业,尽可能满足第一志愿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不设专业级差。专业志愿因满额而不能满足时,若专业服从调剂,向相近专业调剂录取,不同意专业调剂的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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