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为离职 状告老东家 东莞读本 城市 2008

浏览 5

  李小姐称,由于支公司最高领导胡某不给她的离职申请签字,所以她无法完全离职并拿到离职书,导致她至今无法找新的公司上班。

  本报讯(记者黄超实习生周明丽摄影陈奕启)“2007年收入支公司第一”“业绩广东分公司第一”,短短一年时间内李小姐拿到了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多项荣誉,可自从去年12月28日她提出离职申请后,至今都拿不到离职书,无法找到新的工作。

  为此李小姐一纸诉状将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支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公司支付克扣的6万多元津贴等损失共计14万余元。对此东莞支公司负责人称李小姐所说并不属实,称李小姐早在今年1月就已正式离职。

  员工无离职证明再就业难

  李小姐介绍说,她去年1月与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支公司签订保险代理人合同书,由她担任公司营业部经理,可自去年6月起,公司开始克扣她工资部分的相关业绩类津贴,因为不满公司这种做法,李小姐于去年12月28日向公司提出了离职申请。

  李小姐称,由于支公司最高领导胡某不给她的离职申请签字,所以她无法完全离职并拿到离职书,导致她至今无法找新的公司上班。记者从李小姐的起诉书上看到,在诉讼请求中,李小姐要求立即为她办理离职手续和出具离职证明,同时向其支付2007年6月至12月克扣的相关津贴6万元,以及因此造成的今年1月至6月的经济损失8万多元。

  记者在李小姐提供的资料中看到,有十多张公司颁发的奖状十分引人注目。李小姐自称,自己在合众人寿首届高峰会上夺得过广东分公司第一名,获得过东莞中心支公司合众之星十星称号、2007年收入第一名等荣誉。记者通过李小姐去年2月至10月的工资条复印件看到,其最高一个月拿到了2.7万余元的税后工资,而相关的业绩类津贴从6月份起,的确有明显下降现象。

  公司反诉索还聘才金

  11日下午,就李小姐一事记者采访了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支公司新任总经理张先生。他表示,李小姐与公司的纠纷是在他的前任胡某在位时发生的,据他了解,公司不可能没有给李小姐办离职手续。根据公司规定,只要营销服务部经理和直属分管领导审批后,员工的离职就生效,而李小姐的离职申请上营销服务部经理和直属分管领导早已签字。张经理表示,公司不存在为难李小姐的行为。

  李小姐与合众公司纠纷一案原定于昨日上午在东莞市人民法院开庭,昨日上午9时30分许,法院工作人员组织当事双方进行调解,结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仍以合众支公司负责人身份出现的胡某对李小姐提起反诉,要求李小姐返还进公司时的聘才创业金4.4万元。并称李小姐工作期间的有关业务津贴已全额发放,并因公司有员工离职,系统自动将部分员工推荐人调为李小姐,为此还多发了4000多元的有关津贴,要求李小姐返还。

  李小姐坦承自己进公司时的确收取了公司的聘才金。“说白点就是挖墙脚费,如果他们能够弥补我所有的正当权益和损失,这个钱我愿意按照规定退还给他们。”

  由于案件增加了新的起诉内容,昨日上午,法院决定择日开庭。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