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说走就走的婚姻

浏览 21

  这天早上,秦楠接到了老同学陆晓东的电话,“秦楠,搬到成都也不告诉我一声,要不是我刚在医院见到你爸,都不知道你来了,你真是太不够哥们儿了。”

  “什么呀,我们一直都住在重庆呀!”秦楠疑惑地回答。

  “可那人就是你爸啊!” 陆晓东肯定地回答。

  听到这个消息,秦楠立刻前往成都,在同学的指引下,见到了父亲。

  一照面,秦楠双眼朦胧地说:“爸,这几年,我们找你找得好辛苦啊!”

  看到这一幕,陆晓东纳闷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你不知道自己的父亲在成都吗?”

  离奇失踪

  原来4年前,为了照顾刚出生的孙子,秦楠的母亲就搬到了秦楠家中居住,留父亲秦振春一人在家。直到孙子百天之后,母亲才回到自己家中。

  秦楠刚把母亲送回家,晚上就接到母亲的电话,询问是否见到父亲秦振春,秦楠这才想起自己已经近一周没有和父亲联系了。他赶紧与父亲的单位联系,让他没想到的是,单位同事说父亲上周五就没来上班了,说是孙子出生,请了一个月的假回家看孩子。

  父亲从来不用手机,他们怕出事就赶快通知了派出所,请求他们协助寻找父亲的下落,但是大家找了几天也没有任何结果。

  父亲自此再也没有了消息,就像人间蒸发一样。直到4年后,陆晓东机缘巧合看到秦振春在医院看病,才让秦楠找到了失踪多年的父亲。

  如今再次重逢,父子俩互诉相思之苦。这时,一个喊秦振春“老伴儿”的女人走到了他们的面前,秦楠一下子愣住了。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女人是谁?看到儿子疑惑的目光,秦振春这才说出了自己失踪的真相。

  秦楠的母亲一直比较强势,是单位里的小领导,收入不错;而父亲只是个出租车司机,收入不高还很辛苦。这就间接导致了父亲在家里没有什么地位,孩子们有什么事情都跟母亲商量从不跟他说。

  后来儿媳妇生了孙子,父亲也高兴地想去帮忙,但是母亲的一句话就把他噎了回去,“你会什么呀,别去添乱了,免得我们看见你心烦。”听到妻子竟然当着儿子儿媳的面奚落自己,父亲非常没面子。

  回到家中,他就想:“既然都看不起我,那我就消失好了,省得大家都难受,我就不信离了这个家我活不了。”随后,父亲就向单位告了假,回家收拾东西直奔火车站,去了成都。

  外面并不像秦振春想象的那么好,他只有几十年的驾车经验,就找了一家工厂做了司机。因在外地没有熟悉的人,秦振春一直很孤单,没事就会去单位食堂看电视,渐渐地就跟在食堂工作的沈桂华熟悉起来。通过接触,他了解到沈桂华离婚多年,子女都已经上大学。沈桂华对秦振春很好,天冷了还给他买手套。虽然沈桂华做的都是些小事,却让他体验到了久违的温暖,这些都是妻子没有给过他的。就这样,两个孤单寂寞的人住在了一起,开始了他们的同居生活。

  家外有家

  听到父亲的解释,秦楠张大了嘴巴,他不能理解父亲当年竟然因为这些小事就离家出走,这么多年从来没有跟家人联系过,而且还在外面建立了自己的小家。

  面对儿子的惊讶,秦振春惭愧地说:“阿楠,爸爸没出息,本来想到外面好好闯荡一下的,可现在还是这样。我从家里出来时把我这几年积攒的钱都带了出来,可是前段时间你沈阿姨家出现了困难,我就把钱都给她了。”

  秦楠刚刚适应了父亲带给他的震撼,现在无疑又是一个晴天霹雳。“您给了那个女人多少钱?”“差不多8万吧,你沈阿姨对我很好,我没理由不帮她。”

  秦楠冷笑一声说道:“您真是大方,您还知道您的家在哪儿吗?我看您已经把我们忘了吧!”说完转身离开了病房。

  秦楠从病房出来后越想越生气,他知道虽然母亲在家中强势了一点,但是父亲也不能在外面找女人呀,这是对婚姻的不忠。现在竟然还让那个女人拿走那么多钱,他一定要保护母亲的利益。想到这里,他就向朋友陆晓东打听成都有名的律师。

  陆晓东把秦楠带到了自己的朋友胡律师那里,希望可以帮到秦楠的忙。

  “胡律师,您说我父亲现在属于重婚吗?”

  胡律师坚定地说道:“现在并不属于重婚,只是对婚姻的不忠诚。”

  “那我母亲怎么办,我父亲给沈桂华的钱还能要回来吗?”秦楠急切地问道。

  法律点:赠与已经完成,夫妻单方的赠与行为是否有效?

  王芳释疑: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属夫妻共有。虽然《婚姻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处理权。”但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是受限制的。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或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本案中,秦振春给沈桂华的8万元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显然不是因为日常生活所需的花销,秦振春未经妻子同意将钱款赠与沈桂华,属擅自处分夫妻共有财产,侵犯了妻子的财产权。

  得到肯定答案,秦楠就带着律师找到了沈桂华,让她返还父亲秦振春给她的8万元钱。沈桂华听后不能理解,“那是你父亲给我的,你凭什么来要呀?即使是你父亲来要也于理不合吧,当初是他送给我的,给出的东西有要回去的说法吗?”

  这时,胡律师直接把话接了过去,“确实并不是所有东西送出去就能要回来。但是秦振春先生赠送给您的那8万却属于可以要回的,因为那是他和妻子的共同财产,秦先生赠与您的行为并没有得到妻子的同意,所以这个赠与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沈桂华听完律师的话愣住了,她没有想到事情是这样的。

  最后在律师的调解下,沈桂华答应退还一半赠与款,秦楠看她确实家里困难就同意了这个方案。而沈桂华在退还4万元钱后就悄然离开了。

  最后,父亲跟着秦楠回到了家中。深思熟虑后,秦楠并没有告诉母亲父亲在外的恋情,也故意淡化了父亲失踪的真相,他只希望父母能够继续好好生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