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有乙、丙和丁三个女儿。甲于2013年1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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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有乙、丙和丁三个女儿。甲于2013年1月1日亲笔书写一份遗嘱,写明其全部遗产由乙继承,并签名和注明年月日。同年3月2日,甲又请张律师代书一份遗嘱,写明其全部遗产由丙继承。同年5月3日,甲因病被丁送至医院急救,甲又立口头遗嘱一份,内容是其全部遗产由丁继承,在场的赵医生和李护士见证。甲病好转后出院休养,未立新遗嘱。如甲死亡,下列哪一选项是甲遗产的继承权人?
a 乙
b 丙
c 丁
d 乙、丙、丁

参考答案:

a

根据《民法典》第1134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民法典》第1135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民法典》第1137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民法典》第1138条规定: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a项正确;bcd项错误。
本题中,甲于2013年1月1日所立的自书遗嘱有效,同年3月2日由张律师代书的遗嘱无效,同年5月3日在危机情况下所立的口头遗嘱有效,但是甲病好转后出院修养,即危机情况解除后,口头遗嘱即失效。之后甲未立新遗嘱。因此,如甲死亡,仍然有效的遗嘱为2013年1月1日甲的自书遗嘱,全部财产由乙继承。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项。

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