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08年高考加分政策确定:今年考生最多加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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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招办昨日透露,今年高考加分政策确定了,加20分,最少5分。
  据了解,可加20分的考生有10类。可加10分的考生有4类:
  1.报考在渝院校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2008年按4%。比例评选,受重庆市教委表彰的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其中三好学生必须是高考成绩达到重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者,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高考成绩达到一般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者,才能享受加分;
  2.报考在渝院校的因公牺牲的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4.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报考普通高校加10分(报考在渝三本以下批次院校可再降10分)。
  可加5分的有3类:
  1.三峡库区淹没城市乡镇的考生;
  2.报考在渝院校的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自治县的汉族考生和巫溪、城口两县的考生;
  3.报考在渝院校的荣立二等功(含)以上荣誉称号的人民警察子女。此外,农村独生女报考在渝院校在各批次控制分数线下5分内视为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重庆市招办负责人还表示,符合政策的考生加分后,达到所报学校的投档要求向学校投档,但是否录取,由学校审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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