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08年体育特长生加分把关严格 规定测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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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海市科教党委、上海市教委、上海市体育局联合下发>《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加强本市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和体育特长生加分监察工作的通知》  根据规定,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育专项测试的考生,一律不得享受高水平运动员和体育特长生相关政策。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外地考生,经本人申请,可参加招生高校的单独考试。
  各有关高校对此类考生的考试标准应按照体育测试标准,不得低于上海统一组织的体育测试成绩,文化课考试标准应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考试要求。
  考生录取后,高校应组织人员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核,对存在提供虚假证明、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人员和单位,坚决查处,严肃追究责任;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或采用提供虚假证明、冒名顶替等违反招生纪律规定的考生,取消报名和考试资格,违规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的,则取消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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