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大学2008年招生体检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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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校专业培养要求,对报考我校航海类水上专业、体育类专业考生制定身体健康状况的招生体检补充规定。其余各专业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一、本科专业
  1、航海类水上专业:
  航海技术专业: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肝功正常,澳抗显阴性,双眼*视力均在5.0(含)以上,无色盲色弱,身高1.65米以上的男性考生。
  轮机工程专业: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肝功正常,澳抗显阴性,双眼*视力均在4.8(含)以上,无色盲色弱,身高1.65米以上的男性考生。
  2、体育类专业:
  体育教育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女生不低于1.55米。无色盲色弱。
  社会体育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女生不低于1.55米。无色盲色弱。
  运动训练专业:双眼*视力均在4.8(含)以上,无色盲色弱。 运动等级达二级(含二级)以上,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一级运动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双眼*视力均在4.8(含)以上,无色盲色弱。运动等级达二级(含二级)以上。 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一级运动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二、高职高专专业:
  航海技术专业: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肝功正常,澳抗显阴性,双眼*视力均在5.0(含)以上,无色盲色弱,身高1.65米以上的男性考生。
  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肝功正常,澳抗显阴性,双眼*视力均在4.8(含)以上,无色盲色弱,身高1.65米以上的男性考生。
  三、本规定自二00八年三月起执行,相关事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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